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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书,对普居士说:“我们先来吃饭,等吃完饭,我再为你诵一遍这经。”
“好。”普居士一颔首,他的声音和他的容貌一样温暖可亲,“只要是圣僧念的,我都喜欢听。”
唐僧欢喜地合了个十:“你喜欢听,我就给你多念几遍。”
我怎么觉得这话gay里gay气的呢!祈越觉得,这一定是哪里不对!
……
祈越不敢打扰唐僧二人,或者说,他不敢听唐僧念经。于是他没久留,和普居士随口聊了两句,便退了出来,往自己的房间而去。
走到门口时,他见到土豪站在走廊之中。
土豪就是土豪,能有一种气质,让这小客栈寒酸的走廊,也显得金碧辉煌起来。
土豪穿着一件长袍,袍上镶满了片片金箔,就像一层密密麻麻的金色龙鳞,已经看不清衣服布料原来的颜色。
很土气,很俗气,很暴发户的衣服。
但是,极符合祈越的审美。他忍住扑过去抱住大腿叫“老公”的冲动,激动地朝土豪大吼一声:“明少!”
明哥侧过头来,朝他邪魅一笑,眼里闪过戏谑的光,然后轻轻对他勾了下手指。
祈越按捺住乱跳的心脏,深吸口气,朝土豪走去,尽量让自己的脚步轻逸而优雅。
明哥也大跨步朝他而来,身上的片片金箔随着脚步而上下飞舞摇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