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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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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知道,送这东西来的人是谁,笑了,“是我打算卖给寻星门掌门的东西。”那里头的意识,估计很多年得不到补充,就连他这么拿起,都没有苏醒,估摸着再过几个月,就要消散了。

裴明真满脸无奈:“掌门,你别再敲夜掌门竹杠了。”这词是他从论坛上学来的,寻星门的朋友和他说,每回夜掌门从父亲这买东西回去,都要带着宗门上下节衣缩食个十天八个月,把钱省回来再说,再敲,宗门的人都要哭了。

“胡说,你父亲我是这样的人吗?”裴闹春已经将东西放入芥子空间,故意正色就问。

……裴明真选择沉默,要是父亲您不是这样的人,寻星门的夜掌门为什么天天在心魔交流区的第一高楼里骂你呢?不过亲爹终究是亲爹,胳膊肘不能往外拐,节衣缩食,是良好品德,他们就……再省省钱吧。

“东西送到了吗?”向问天吃了几颗聚灵丹已经恢复了状态,他蹲在了灵兽园的边角,抬头看着聪明蛋——这是烈火鹦鹉给自己起的名字,在当年,被这只混账鹦鹉骗了后,他就一直寻思着,要给这个鹦鹉好看,迟早有一天,把他拔毛烤了吃肉,虽不知鹦鹉肉好不好吃,可总要解恨再说!

可灵狐老人实在宠着这只鹦鹉,他怎么都摸不到鹦鹉的边,还被它又骗了好几回——什么后山一灵泉,沐浴后升境界,到了那后,才发现那是外门女弟子洗澡的地方,还好他听到声音就跑了,要不差点成了揽月宗第一流氓;什么山壁上的万年冰莲,他浑身是伤,总算把冰莲拿到手,却被这聪明蛋一口吃掉,灵狐老人还夸他,说什么聪明蛋最喜欢吃冰莲,别人都不勤快,怕吃苦,就不去帮着摘……如此种种,他被骗的次数,已经可以编写成一本书了。

也是到了最近,他才攒够了兑换烈火鹦鹉的贡献点——是的,这只鹦鹉可贵了,比幻月老虎都要贵,据说是灵狐老人钦点的,可又遇到心境变化,他便一直没来换,一直到进从医者那出来后,才把它换了出来,头一件事,便是要他去送那妖魔——毁灭世界做什么呢?妖魔,是人的敌人。

他恨的人再多,也有感激的人,贡献堂的师兄,总是偷偷给他开小灶,李大海师兄在秘境里保护他,差点伤了手,灵狐老人,时不时地教他驭兽的方法……就连那裴明真,对他也不坏,毁灭了这世界,他就开心,就满意了吗?并不会。

至于这妖魔,就到该去的地方吧,他相信掌门一定能解决——向问天觉得好笑,原来他也悄悄地被洗了脑,揽月宗是他的家,掌门是他们的天,有问题就找师兄、师姐,师弟师妹靠他们保护,想开以后,就连这鹦鹉也看起来可爱了许多。

“傻子,你真傻。”聪明蛋正在整理着身上的羽毛,慢条斯理地进行了熟练的人身攻击。

……嗯,他错了,鹦鹉一点都不可爱,不如还是杀了吃肉算了。

……

对于修真之人,共同的目标,便是飞升,饶是裴闹春屡屡压制修为,在陪伴了儿子四百多年后,修为也到了臻境,再也压制不了了。

告别对于修士而言,是件简单的事情。

凡人被挑选入修真界时,需要断尘缘,修士飞升时,同样需要舍弃在修真界的留恋,上界之广阔,无人知晓,修真界约定俗成的规矩,便是好好告别,等到下一界飞升时,有缘再会,无缘也别找,这话说来狠绝,可大家都很能接受,长生路,本就是寂寞的,凡人不过匆匆数十载,修士能同家人、道侣过上百年、千年,已经足够。

升云殿之上,已经是天雷滚滚,如墨水般浓郁的黑云联结在一起,要人看不清周边的一切,几乎整个揽月宗的弟子,都站在此处,准备目送着掌门离开。

“明真,我要走了。”裴闹春已经整好衣袍,回身看向殿内的嫡系弟子同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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