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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内中咕咚一声滚出一个烹熟了的怀孕女子,这女子皮肤红润欲滴,看上去就像是一块价值连城的血玉瑰宝。
这道菜是洪正王的最爱,也是老饕洪正王自己发明的,可惜他没有多少墨水,起了个俗气的名字,叫做肉包肉。
将活着的,将近临盆的女子抓来,在她赤裸的身子上刷上一层蜂蜜,封入塞了料包的野猪肚腹中,将野猪在小火上烤炙两天一夜,野猪皮焦肉烂的同时,内中的活人也被野猪肚腹之中烤出的油脂给烹熟了。
因为内中是女子活人,在临死之前不断挣扎,所以皮肉软嫩之中又有嚼头,美味无比。
更美妙的则是内中的胎儿,被闷得犹如蛋黄一般,连着骨头一起嚼吃,用来佐酒最是恰当,若是碰巧遇到那种生命力极为顽强的,或许还没死透,一咬吱吱作响,哇哇啼哭,那就更有一番趣味了。
洪正王乃是山匪出身,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当时因山崩落难的夏国炫龙皇帝母亲的性命,凭着这救驾之功,成了一方土皇帝,可以说,只要洪正王不造反,至少炫龙皇帝在世之时,洪正王的富贵绝对不会有什么变化,哪怕洪正王臭名昭彰。
此时洪正王的干儿子不叁恭敬的拎着一把寸长小刀走上来,站在那野猪背脊前,用刀片下野猪脖颈上金黄色的焦脆硬皮,一片片,每一片都巴掌大小,尺寸出奇的一致,刀法娴熟,境界不凡。
旁边另有侍从捧着盘子接着,流水般一块块的送到洪正王身前。
洪正王亲手撕下女子身上的肉包在野猪的焦脆硬皮中,放入口中一嚼,满嘴流油,咔咔作响,外焦里嫩,美味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