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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用什么武器无所谓。修仙者即使不喜欢用刀的人,也不至于自降身份去找茬。但是几千年以来,众多修仙宗派门下不计其数的弟子,没有一个不是用剑的。
天逍想了一会儿,还是固执地摇了摇头:“爹爹,孩儿性格如此。剑拿在手里,总觉得不趁手,我更喜欢刀那种一往无前的霸气。如果到时我不愿改回用剑,宗门将我逐出,那我愿意放弃修仙,和爹爹一样做个武林高手。”
何云暮叹了口气,拍了拍天逍的脑袋:“是非利弊,我皆已说于你听。你这孩子如此一意孤行,希望以后不要后悔。”
天逍哪里想得了那么多?见父亲松口了,咧嘴一笑,蹦蹦跳跳地离开了书房。到底是孩子,烂漫天性。何云暮不忍心强迫天逍,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想:“反正之前说了不会强迫他,现在这样就当作他不愿意修仙吧。如果这两年内他仍然不愿改变心意,将来大可像我一样称雄于武林,只要他一生过得开心,也未尝不可。”天下所有父母恐怕都是如此,只要孩子过得快乐、幸福,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天逍兴高采烈地跑回武器房前,一脸心事的邓秋林和拿着裴旻剑的天遥正在剑室门口等着。看见天逍欢快的神情,邓秋林不禁喉咙发涩,轻轻地问:“你爹爹他……同意了?”
天逍小脑袋连点。邓秋林一阵苦笑,心道:“云暮大哥就是太溺爱孩子了。唉,可惜,可惜啊!”
邓秋林打开了武器房最北边的一间极小的房间,对天逍说:“这就是放刀的房间了。大家都喜欢剑,不喜欢刀,所以用刀的人极少,铸刀的就更少了。这房间一共才五把刀,其中三把根本不入流,只是比最普通的镔铁刀稍微好一点而已。这样吧,让邓叔叔直接替你选刀吧。”
天逍虽然小,可心里也明白,刀的数量这么少,总体品质肯定是比不过剑器了。自己小孩子没什么眼光,让邓秋林直接选定五把刀里品质最好的刀是最好的方法。
“天逍,这把刀,名为‘腾马’。刀长五尺四寸,重十六斤,是当年升龙郡灞州传奇的铸剑师上官清在闲来无聊时所铸,材料用的是帝纹钢和漂冥铁以及乌血金铸造而成的,由于是手闲所铸,所以并没详细记录,因为是刀,所以也没有过仿制的人。不过上官清这人铸造技术着实了得,这刀的材料并算不上贵重,可是刀的硬度和韧性却是相当不错,甚至可以说丝毫不亚于天遥的那把裴旻剑。”说到这,邓秋林停了一下,复而低声道,“这把腾马刀是当年你父亲救下邓叔叔时,杀掉那个匪帮首领之后夺得的武器。当初邓叔叔就险些死在这把刀下……”他的声音略显悲痛。
聪明的天逍一下就猜到了,邓秋林一定是在思念他那可怜的亡妻。天逍从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邓秋林手里接过腾马刀,安慰道:“邓叔叔,你放心,我以后一定用这把刀多杀坏人!”
邓秋林被天逍的声音从回忆里唤回,看着两个拿着五尺多长武器的孩童,挤出一丝笑容:“你们的武器都选好了,下午邓叔叔带你们一起去许州城,找铁匠老刘给你们铸一个刀鞘、剑鞘,平时把武器放在鞘里比较方便,也更安全。”
然后,邓秋林又对天逍说:“邓叔叔用刀远不如用剑那般擅长。不过好在现在不管你学什么都是从最基础的动作开始。等你小有所成之后再想提高的话,就得靠你自己了。”
天逍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仔细地端详着手中的腾马刀。这把刀比天遥手里的裴旻剑稍短一寸,但是刀身却比剑身厚了几分,所以反而更重一斤。由于材料中有乌血金,所以刀身呈现出淡淡的黑色,远不如裴旻剑那般闪亮耀眼,可是拿在手里那种厚重的感觉却很舒服。看着宽厚的刀背,天逍心里乐开了花,他觉得这把刀真是太趁手了。
中午休息片刻过后,邓秋林便驾着马车,带着天逍天遥两兄弟往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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