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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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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来救她。

她被卖到岭南,又被卖去蜀中,后来辗转到了京城。

她既笨拙又沉默,好一些的人家都不要她,不知怎么,被池长庭看中了,从此在池家留了下来。

“姑娘知道府君和先夫人是怎么认识的吗?”夏辉突然问道,目光越过窗户落在河对岸,那对相依相偎的身影已经走进了对岸的酒楼。

“怎么认识的?”追问的是朱弦。

“不是乐游原踏青时偶遇的吗?”池棠听奶娘说过。

夏辉忽然笑得温柔,摇头道:“比那次早很多——府君十岁时,便认识夫人了……”

“那时府君还住在陈留,和夫人娘家是邻居,后来夫人娘家搬走了,离别多年后,在京城重逢,府君一眼便认出了夫人,以为夫人没认出他,便使劲手段想要夫人注意到他,夫人起初假装不识,直到乐游原踏青时,府君实在太出风头了,夫人只好顺水推舟,认识了他。”

池棠听得目瞪口呆:“爹爹、爹爹怎么出风头的?”

夏辉含笑道:“我也是听夫人说的,府君那日穿了一身白衣,簪了一枝桃花——”

“噗——”朱弦没忍住,喷了池棠一身,顾不上对面池棠的手忙脚乱,不敢置信地追问,“桃、桃花?池长庭他簪桃花?”

池棠气恼地拍着襟前茶渍,道:“簪桃花怎么了?我爹爹簪桃花可好看了!”

朱弦眼睛瞪得更大了:“你还见过?他经常簪吗?”

池棠动作一滞,目光黯下,摇头道:“我就见过一次,我娘临终,想看爹爹簪桃花,可那时是冬天,没有桃花,他就自己用绢纱做了一朵簪上……”

听的人痴了,说的人也痴了。

一时之间,各自默默无语。

许久,夏辉的声音轻轻响起:“他穿白衣,簪桃花,执长笛,骑骏马,使出浑身解数,想让当年住在池家隔壁的小女孩知道,他还记得她……”

而她记忆里那个少年,早就忘了她。

“这世间,再没有比府君更可贵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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