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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俊美后生扮农汉
项天歌像是知道她的心事,温声道:“不用担心,值守山林的衙役会处置那些尸首的。”
“项大哥。”明雪晗重重的叹息一声。“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能预料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未来,我们谁有个好歹,活着的一定要好好的活着,把离开的那份一起活着。
她回头认真的说道。
经历过前世的枉死,还有刚刚的残忍杀戮,她越加的明白,生存不易。
项天歌笑着亲了亲她的额头,“好,但凭娘子作主。”
明雪晗含泪露出笑容,依赖的偎进他怀中。
项天歌抬眼目视前方,扬鞭打马。
下山之后,便是碧螺山赫赫有名的母亲河碧水。
项天歌将马赶紧河里,洗涮干净,又打来水将马车里里外外洗刷一遍,最后又拿了随身的衣服让明雪晗换上,染血的衣物则一把火烧了。
“娘子,也许你说的是对的,我是该留起胡髭来。”
项天歌为了不让她担心,拿出煮卤肉的小泥炉,从炉底抹了碳灰均匀的涂在自己脸上,“这样是不是跟有胡髭一样了?”
说着还调皮的眨了眨眼睛。
明雪晗被他这一逗,压抑的心情总算好转一些。
“傻瓜,这么明显,一看就知道是故意抹上去的。”
明雪晗走上前,将他的头发全部扎到头顶,又裁了块衣角充作发冠,再抹了些炉灰均匀的涂在脸上,风度翩翩的俊美后生就成了朴素的庄稼汉。
只是穿着打扮可以改变,可这自然天成的气度却是不好掩饰。
明雪晗看着挺拔似松柏的男人,仍是不满意,皱紧眉头道:“你这庄稼汉未免太气宇轩昂了些。尤其是这眼睛,好似能看穿人心一样,太过扎眼。”
被她一番品头论足,项天歌哭笑不得,“敢情娘子嫌弃为夫太过俊美。”
“美的你。我只是嫌弃你不得体。”明雪晗斜他一眼,上前将他的衣服扯乱些。
看了他一会,又说:“这样,你眯着点眼,呶,像我这样,即使抬头看人也垂着眼睑。显得小心翼翼,苦大愁深的,一副卑微的样子,这样,整个人的气质就变了。”
明雪晗边说边示范。
项天歌知她是为自己好,隧听话的跟着学。
虽然经过一番乔妆打扮,仍是难掩他通身气度,好歹存在感弱了些。
明雪晗终是满意了,“好吧,孤且这样吧。待胡髭长长了,便不用掩饰自己了。”
项天歌点点头,好笑道:“是,谨遵娘子教诲,为夫记下了,于外人前定藏头缩尾,小心谨慎,绝不招人眼。”
说罢,他还很配合的摆了个伏低作小的动作。
“嗯。”明雪晗看着终于像那么回事了,这才放下心来。
二人打点之后,重新上路,终于赶在日落之前到了东昌府。
刚到城门口,正要进城,突然一匹快马,火速擦身而过,若不是项天歌避得及时,险些被撞到。
那快马一路扬鞭,转眼便消失在视线里。
“这人怎不需要查验,便进城了?”明雪晗奇怪的问道。
“那是官府的马,八百里传递消息的。”项天歌解释道。
两人一边说一边进了城,城门口的官兵突然喊道:“关城门!”
话声一落,城门上的铁锁就嘎嘎的响了起来,城门徐徐关上。
还未进城的百姓喊了起来。
官兵却是置若罔闻,强横的上门闩,堵死城门。
百姓喊了一阵,但是官兵不开城门,也只能不甘的离开。
明雪晗疑惑不已,“这人都没有进完呢,怎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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