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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夜半歌(十一)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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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那邪祟的尾巴差点把你拍成柿饼的时候,突然凝滞了一会儿,应该是换命符生效,那一下她替你挨了。”

奚平本能否认:“不是……她不是觉得我会把这玩意上交天机阁吗?”

“符主授符的时候,只需让受符者饮下一滴自己的血,将来哪怕换命符载体失落,符咒也会落到你身上,不会失效。”

奚平呆了呆。

对了,将离给他锦囊时,确实倒了杯有怪味的茶给他,他还以为是水壶生了锈。

“啧,”庞戬将玉佩丢还给他,“小白脸生的齐整,就是占便宜。”

奚平伸手接住:“尊长,你不怀疑我了吗?”

庞戬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似乎是奚落,又好像没什么恶意,看的是奚平,针对的却又不是他。

“你?要是你们这些权贵子弟互相拔份昏头过界,搬弄巫蛊邪术,你倒是挺可疑的。不过参拜邪神、以身为祭这种蠢事……一般没你们什么事,”庞都统带着点嘲讽笑了,“你们哪是那块料啊。”

奚平有生以来,除了吃喝就是玩乐,他能遇到的顶天的大事就是侯爷家法伺候。

此时披着血衣站在冰冷的雨水里,他捏着那生了裂纹的玉,被告知将离死了。

他耳朵听说了这件事,心里却还糊涂着。戳在血海里,他仍是下意识地到处踅摸,想找将离出来问明白——

她看他不是跟王大狗之流一路货色吗?

她不是认准了,他一发现玉上的生辰八字,立刻会不问青红皂白地上交吗?

她不是觉得他不光花心薄幸,还是个混蛋王八蛋吗?

那为什么还要把自己唯一的生辰玉给他?还要在他危难时候,把自己的命换给他?

她这辈子,难道再也没碰见过有点人样的男人了吗?

奚平百思不得其解,茫然良久,才反应过来:他找不着将离啦。

仙尊说,她化成了一滩血水,跟安乐乡里众多同她差不多的女子融为了一体。

他没看见她最后一眼,只记得她最后一句留在人间的话,说的是“你待我之情,分明比露水还薄”。

可她的命、她的运、她这匆匆一生踩过的风水,又有哪一样比露水厚了呢?

单单言情……看这傻女人,说的什么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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