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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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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饿了;身上的钱一半被花完一半被骗完,所以需要吃点东西。其次,到了新的城市,她又变得没地方住了。一系列的发展确实让当时的鹿见星也有点垂头丧气,头脑空空地漫步在街巷里,她发现自己又变成了“城市不欢迎的陌生人”。——直到遇见一个比她更加垂头丧气的女人,她才觉得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那个女人精神恍惚,在当时的鹿见星看来,可能和附近那些怪人一样,得了祖母说的“失心疯”吧。不过托她长得漂亮的福,她们俩好歹吃上了热腾腾的饭菜。鹿见星想这么傻又好骗的小孩子多,大人可不多,于是机灵地尾随住她。她们就这样漂泊了一段时间,对周遭就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一无所知;日子也活该过得一塌糊涂。直到吃了很多亏,女人的神智才渐渐清醒过来。

一开始,鹿见星一直以为她的名字叫做“莲花”,因为她满口的嘟嘟囔囔她一个字都听不明白;只能大概从只言片语里了解到仅有的几个熟悉的字眼。可莲花什么的她认为有点俗气,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

于是趁女人不注意,她就给她改了新名字:星。

——很不错吧?因为当时的她最喜欢那些遥远的,碰触不到的星星了。

………

可惜在女人清醒后,却自我介绍说她叫蕾拉。

鹿见星觉得这个也挺好听的,于是就把星变成了自己的名字。

和蕾拉在一起,虽然时不时要忍受她的神经,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挺愉快的;以至于连声线向来沙哑的她也渐渐学会了开嗓唱歌。

后来蕾拉被朋友找到后,她们就过得更好了。

那是鹿见星第一次接触到“偶像”这个名词,他们告诉她蕾拉是大明星,是非常有名气的乐队歌手——还放了她的很多歌给她听。鹿见星不确定这是不是他们哄孩子的一种手段(因为当小孩就会经常被哄),所以也就揣着糊涂说明白了,虽然当时的她对这些的认知差得一塌糊涂。

毕竟除了书之外,她没接触过太多新奇的东西。

他们对她很好,给吃给穿,开始想把她送回家被她逃跑后,就粗着神经,安安心心地当自己多了个孩子养着了。

可是,和那些人生活在一起毕竟和蕾拉本人是不一样的。

她不喜欢那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地上学,被管教地很好的小孩。——这和她之前也没什么差别嘛!这样就不能做随心的事了不是吗?

于是她告别了蕾拉,再次开始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那时候她已经十一岁了,有了护照和明后,就从社会边缘者的一员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开始被社会认可的人类。可惜因为年纪太小,打工点都不愿意收留,又又又又想把她送回家。鹿见星那时候想,果然,大人的世界还是很残酷啊。不然怎么老把她往“家”里送啊,她明明不想回家的。

不过她还是在不断地向各种杂志社寄骚扰稿件,被拒绝了就继续,被替名了她也不在意。——毕竟,看到自己的故事变成印刷纸张上的存在,是她最大的乐趣之一。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才慢慢地体悟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接二连三地从“我活着”这件事中取材,当然偶尔也会有“死了算了?”的心理,但最终还是存活成功。遇见了很多奇特的人和事,有的挺不错,有的一般般。那种自我流放的感觉……说实话也没有那么糟糕,前提是不被人注意到的话。

——鹿见星讨厌那些眼神:祖母瞪过来的冷眼、他人皱眉的模样、蕾拉的朋友怜爱的目光,还有来自同龄人鄙夷中不自觉的同情。

其中,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些看上去一本正经,自以为是在用爱拯救世界,真面目却各有各的成年人。越接触,那种眼光就越让她难以忍受。直到有一天某些人告诉她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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