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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wheid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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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亚伯宛如跳山羊般用胳膊撑起全身,双腿弯曲,竟然落在了翻转的马鞍上,他几乎是站立在马背上,手臂伸长,备用长剑像标枪般被投了出去,放大的尖端瞬间印入骑士的瞳孔,它的阴影近在咫尺。

骑士连忙让马紧急转向,兴奋的战马却慢了半拍,没能及时执行主人的命令。

眼看长剑即将贯穿自己的头颅,骑士不得不利用手臂的盔甲作为盾牌,偏转紧急时刻的致命打击。

“哐锵!”

响亮的金属打击声传来,长剑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被弹飞到地上,头盔下的少年骑士痛得面目扭曲。

然而,这是亚伯虚张声势的障眼法。

投掷完长剑,他的身体转动,防止向前或向后倾斜,继续站在马鞍上。

老马仍然不紧不慢地向前跑着,论起决斗经验,它远比骑士年轻气盛的战马懂得多。

两匹马持续且快速的移动为决斗的双方创造了近身的机会。

由于骑士的第一反应是调转方向,他的右手抓着缰绳,左手横过来防御,导致他想在距离缩短后,用长矛插入亚伯胸膛的计划全盘乱套,本该是进攻侧的左边突然空空荡荡,破绽百出,没有半点保护。

手无寸铁的亚伯进入了骑士理想的位置,他转不过来手腕,眼睁睁地望着对方擦肩而过。

——直到骑士发现,假如他只是错过攻击该多好。

当距离缩到最短的刹那间,亚伯如同一只捕食飞鸟的野猫,朝着骑士扑了过来,紧紧锁定了他的手臂,以摔跤的姿势技巧猛地扭动。

“喀嚓!”

此刻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扔掉碍事的长柄武器,生生忍受骨折的痛苦,可骑士的左臂骤然遭受投掷物的重击,还处于麻木的状态,长枪末端深深卡进沙土。

战马口吐白沫,一味向前,全然不知它的主人留在了原地。

只听呜咽断断续续地响起,骑士掉下马鞍,他的手尚未放弃缰绳,导致身躯如同熏肉般吊在马的身侧,双脚在地上拖行出一道距离,总算在战马收势时松开。

下一刻,战马出于习惯,调转方向朝着已经在后方的亚伯发起了下一次冲锋。

“啊啊啊!”

这次就是撕心裂肺的惨叫了,战马沉重的蹄子无情地踩过主人的身体,少年骑士只觉得全身上下骤然间失去了知觉。

另一侧,亚伯拍了拍酸痛肿胀的小臂,翻过他的马鞍重新坐下。

缰绳缓缓垂下,它以绳子的形态紧紧绑住老马的鬃毛,并在亚伯的左臂缠了好几圈,亚伯站起来的时候,比起需要双手操控、通过马嘴控制的缰绳,亚伯能够通过从肩膀开始的转动,扯动足够长的绳子改变老马的方向,避免平衡不稳。

其实,亚伯误打误撞地完成了一次“格式摔跤术”。

这个名词来自奥德文公爵路西维德一世,他认为最完美的骑术不是凶猛的冲锋,而是在马背上做到跟步行一样的事情,包括投掷、解除武器、掐住对方的脖子摔跤等。

尽管吟游诗人和历史学家的作品中,永远是骑兵在舞刀弄枪,步兵在军队中的地位很低、且不受待见,实际上并非如此,或说,有据可靠。

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贵族才有学习马术的资格,步兵们多为平民常驻军和临时征召的农户。

饶是如此,这些由家境贫寒、被逼无奈的步兵组成的军团,作战能力和灵活性远比单纯由骑兵组成的军队强。

经过多次实战,各个王国意识到了步兵这一兵种的泛用性。

而骑兵的发挥有限,尤其攻城战中,远不如混合兵种来得厉害。

奥德文公爵最初试图把重骑兵和骑兵降为步兵,可贵族从小食用红肉和奶制品,平常热衷运动,身材修长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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