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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1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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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瘾,荒坟野地掏死人的陪葬,都是穷人的坟包子,无非是一身装裹半只荆钗,那能换几个钱,还不够抽大烟的。偶尔掏出值钱的东西,赶上一两件银首饰,师父就带孙小臭儿去烟馆,一老一小往烟榻上一躺,师父抱上烟枪抽大烟,让他在旁边伺候。架不住成天闻烟味儿,他的瘾头也上来了,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孙小臭儿端上烟枪把福寿膏这么一抽,喷云吐雾赛过升天。抽大烟是个无底洞,有多少钱也不够往里头扔的,顺着烟儿就没了。何况孙小臭儿和他师父都是穷鬼,十天半个月开不了一回张,一旦烟瘾发作,也只能干忍,鼻涕哈喇子齐流,全身打哆嗦,手脚发软,连坟包子都刨不动,所以经常喝西北风。他师父烟瘾太大,一来二去把身子抽坏了,只剩下一副干瘪的腔子,里边全糟了,过了没几年,俩腿儿一蹬上了西天。

孙小臭儿瞧瞧师父皮包骨头的尸身,蜷在一起比条死狗大不了多少,要多惨有多惨。他可不想这么死,找了个刨过的坟坑埋了师父,一咬牙一跺脚从卖野药的金麻子手上赊了一包打胎药。这个药俗称“铁刷子”,光听名字就知道药性有多烈,打鬼胎用半包足够,戒大烟得来一整包,吃下去狂泄不止,能把肠子头儿拉出来,据说可以刷去五脏六腑中的烟毒,用这个法子戒烟,等于死上一次,扛过去就好了,扛不过去搭上一条命。合该这小子命大,经过一番死去活来,在阎王殿门口转了三圈,居然让他戒掉了这口大烟,但是整个人缩了形、脱了相,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大烟是戒了,想活命还得吃饭,孙小臭儿又不会干别的,仍以盗墓吃臭为生,当初他拜在师父门下,为了得这路手艺,两只手都浸过“铁水”。倒不是真铁水,只是说浸过了“铁水”便十指如铁,真要是铁水,手一下去就没了。在他们这个行当中,所谓的“铁水”是一种药水,放在瓦罐中煮得滚沸,沾上皮肉如同万蚁钻心,不过将手掌浸得久了,扒坟抠棺比铁钩子还好使,孙小臭儿贱命一条百无禁忌,凭他一双手爪子,一个人干起了老本行,到夜里翻尸倒骨、开肠破肚,什么坟他都挖,有什么是什么,从不挑肥拣瘦,掏出来的东西够换一口窝头就行,很多时候睡在棺材中。这小子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从头到脚带了一身的尸臭,顶风传出好几里,谁见了谁躲,怕沾上他的晦气。今天他一脸神秘,来到火神庙警察所给刘横顺献宝,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刘横顺认得来人是孙小臭儿,眉毛当时就竖起来了,一个挖坟吃臭的献什么宝?如果是在老坟中掏出了东西,岂不是送上门来让我抓他?没想到孙小臭儿来至灯下,把双手分开一半,将一只白蟋蟀捧在刘横顺面前。刘横顺不看则可,一看之下吃了一惊,真以为看错了,揉了揉眼再瞧,但见此虫全身皆白,从须到尾连大牙也是白的,半点杂色没有,冰雕玉琢的相仿,个头儿也不小,不是竖长是横宽,说斗虫的行话这叫“阔”,老话讲“长不斗阔”,此乃上品中的上品。再瞧这颜色,按《虫谱》记载,虫分“赤、黄、褐、青、白”五色,前四种以黑色为底,挂褐或挂青,越往后越厉害,挂青的已经可以说是虫王了,挂白的上百年也难得一见,何况通体皆白?

孙小臭儿见刘横顺看入了迷,又将双掌往前递了递:“刘爷,您是行家,把合把合这只宝虫怎么样?”

刘横顺心说“人是贼人,虫可是好虫”,虽说虫不过价,但是真看不上孙小臭儿,不想占他便宜,就问孙小臭儿的宝虫卖多少钱。

孙小臭儿双掌一合,满脸奸笑地说:“多少钱才卖?您这是骂我啊,俗话说红粉配佳人、宝剑赠英雄,旁人给多少钱我也不卖,这是我孝敬您的,分文不取、毫厘不要,刘爷您能收下,就是赏我孙小臭儿的脸了。”

刘横顺是火神庙警察所的巡官,成天跟孙小臭儿这样的人打交道,知道这小子怎么想的,无非是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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