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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不记得昨晚是谁迷倒了我。”韩信摇摇头,左手执剑鞘,右手慢慢向剑柄摸去。那人此刻正侧着身子看张良的宝剑,韩信看得真切,越发大胆,猛然伸手就要拔剑!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拿着宝剑的右手急速向右边一抹,然后回手抓住剑柄,而剑鞘如离弦之箭,直奔韩信而来,速度快绝!韩信的手刚刚触及剑柄,青铜剑就被飞来的剑鞘击飞,去势迅猛,他的左手被剑鞘挂出了几条小口子。
“剑客拔剑,要的是快!哼,右手。”那人沙哑着嗓子,一副教训的口吻。
“阁下确实好快的剑,”韩信拍拍手,耸耸肩,“但我想,要是你想杀人,是不用等到现在的。”
别说他此刻着了道,反应速度较正常情况慢了几拍,恐怕原装版韩信来了,也无可奈何,谁让人家占了先手,现在对面那杀神只消轻轻挥手,就可以告别张良的大好头颅了。
沙嗓子用剑身拍拍张良的脸,道:“那不一定,有的时候,杀人是要看时间的。比如说,你的仇人是个父亲,你杀死了他,再杀死他的妻子和儿子,那他只是死了而已。”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的,但听在韩信耳朵里毛骨悚然,他想了想,反驳道:“古语云,祸不及妻儿。何况你先杀他妻子和儿子,也不过让他死的时候痛苦一点而已。”但说到这里韩信有点恍然大悟的感觉,“——你是说,不杀死他?”
沙嗓子又嘿嘿冷笑一下,这笑声阴恻恻的,让人听着寒毛倒立:“有的时候,人活着确实比死去需要更大的勇气。不过,你做得不够绝,我把我的仇人挑断了手脚筋脉,把他儿子刺成重伤,在等他儿子咽气的这段时间里,我还可以用他的妻子败败火——当然,把火败完了就不美了,我只好在他家里放一把火,然后把他拖到门口,看他是决定往里爬还是往外爬。”
杀人之子,睡人之妻,废人手足!
这已经不能用残忍来形容。
恶魔,绝对是恶魔,标准恶魔。
在这个没有上帝的年代和国度里,这样的超级变态只能用妖怪来形容。
作为一个连杀鸡都怕血的标准书呆子,韩信知道这样的威胁已经成功地击溃了自己,但他深知此刻露怯只会死得更快,因此故作若无其事状,淡定地问:“那他最后是往哪里爬了?”
沙嗓子提着剑,往韩信的方向走了两步,后者也依次退了两步,沙嗓子道:“小子,你对这个问题感兴趣,那有机会自己去试试,答案不就出来了么?”
韩信道:“我刚从鬼谷出来,世上并无仇敌。再说,就算有,我杀人没那么拖泥带水的习惯。”
沙嗓子目视韩信,道:“从你拔剑的情况看,你恐怕都不会杀人。”
韩信后退一步,摆开架势,标准的跆拳道姿势,大学体育的必修课,他毫不回避对方的目光:“阁下想试试?”
沙嗓子看了他一会,却居然笑了:“无知者无畏啊,你都不知道我是谁,就那么猖狂地叫我试试。我要真试了,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韩信无奈道:“我倒是想知道你是谁,问了你也不应我啊。”
沙嗓子道:“我的名字是沧海客,名字只是一个名字而已,说了你也还是不知道。”
沧海客!
又一个隐藏BOSS出来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确实只是一个名字而已,但对于熟知《史记》的韩信而言,这能提供的信息已经太多了。书中记载,“良尝学礼淮阳。东见仓海君。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
文言文言简意赅,但确切无误地给出了一个重要信息,张良去见过这个“仓海君”,或者叫“沧海客”,而张良刺杀秦始皇的那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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