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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不错不错,小蒙德!我果然没看错你,今天你又是整个大队里任务完成得最好的分队!”玛文大笑着点点头,欣赏的拍了拍蒙德的肩头。温言说道:“蒙德,快去记录员那里报功吧!哟,你受伤了?”
“没事的,中队长,一点儿小伤,我已经处理了……”蒙德摸摸头,露出一副“天真无邪”的,“憨厚的”,符合他现在16岁花季少年的笑容。
玛文关心的说道:“小伤也不能大意,这个鬼地方什么毛病都有,一定要去医务处看看……”
“好的,中队长,我报完功就去医务处……”蒙德向玛文行了个礼,就带着跟班卡斯特鲁向登记处走去。
这一路上,很多人都和他打招呼,态度都很亲切。人长得帅,没办法……开个玩笑。这当然不是因为蒙德长了张小白脸,现在这样的声望都是他一刀一枪打出来的。要不就凭他一个普通骑士家庭的次子,哪里能让这么多人另眼相看?
路上那些看到蒙德的人,都忍不住低声交谈着。
“啧啧,你们看,那蒙德可真受玛文骑士器重啊。玛文骑士可是出了名的铁面人,你们看他对蒙德,脸上的笑容都没止住过……”
“何止是玛文骑士,就连大队长霍金斯勋爵,甚至团长欧迪克大人,都很看好他呢。这可是咱们52团的最大新秀啊……”
“那是当然,人家是12岁开启源种的人,至少可以成为高阶战士,如果运气好点,进阶大师也不是梦想。这么有前途的,又不怕死的新人,长官们当然喜欢。”
“看来他成为正式骑士肯定没问题!”
“这还用说吗?愿意当他保证人的大人可多啦,就算是他受封的钱不够,那些大人们也会资助他的……”
又能打又勤奋还不怕死的小弟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普洛斯帝**自然也不例外。在整个52步兵团的初阶战士里面,蒙德可以说是最能打,哪怕是那些个“源种”开发度比他高一点的人,也不如他能打,更没他那么“热血中二”,没他那么“敢打敢拼”。
当然,这并不是蒙德自己想那么浪。事实上,前世的蒙德是个很懒很宅的人,今世虽然重新经历了一遍童年,性格有所改变,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个攻击性极强,积极主动,甚至“热血中二”到不怕死的人。他之会有着这一切和本身性格完全不同的表现,都是因为他的金手指――“永恒之书”。
只怪“永恒之书”的诱惑力太大,或者说蒙德实在经不起“永恒之书”那些内容的诱惑,所以他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本性,让自己的人生走上了另一条路。
有时他都会想,要是这本永恒之书没有在他四岁那年觉醒的话,现在的他肯定还在北峰城的家乡过着悠闲而平淡的日子,作为一个骑士家庭的次子,男爵家的亲戚,虽然没有继承权,但是凭着家族的势力和前世地球的知识和技能,要过上舒服点儿的日子也不要太简单。哪里像现在这样,整天在臭烘烘的沼泽里和蜥蜴人拼老命啊。
他有时都忍不住在心里哀叹:今世的我现在才16岁啊,要是在地球上,正是花季般的青春骚年,想的做的都是勾引女同学,玩游戏看新番等等愉快的事情。哪里像现在,整天想的做的都是怎么砍人,怎么更快更有效率的砍人,以及如何避免被人砍。劳资现在已经杀人如麻了啊啊啊啊……嗯,如果蜥蜴人算人的话。
没错,蒙德是个穿越者,前世的他是地球上中国的成都人,名叫蒙学通,一只工科狗,在某建筑公司当土木工程师,也就是常说的“搬砖的”。他的生活非常平淡,也就是公司和家里两头跑,平时没事就爱宅在家里看点儿新番,玩点儿游戏,以及看看网络小说。但是没想到的是,他自己也遇到了小说中那种烂大街的穿越剧情。那天和几个哥们儿去郊外农家乐**了一下,结果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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