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小说吧】地址:www.xiaoshuob.cc
生病去世,他的骨灰就葬在蝉溪这个小村子里。”
据高望所说,他有一个同性爱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彼此感情深厚,小学到大学都在一起,长大毕业之后,就自然而然地谈起了恋爱。
高望性子安静,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可他的爱人却正好相反,是个活泼开朗离了人群就蔫吧了的小话痨。
——高望是这么形容他的。
“鸣戈很迁就我,毕业之后,什么都依着我,我们约定好要一辈子都在一起。我和他双双出柜,被家里人赶了出来,从此我和他有家不能回,彼此相依为命。”
“日子辛苦平淡,却很幸福,我们还养了一只狗,就在我和他都以为下半生都会这样过下去时,”说到这里他话头停了,很久之后才继续说道,“可是天不遂人愿,好日子还没过多久,我出了意外,没了一条腿,成了个残废。”
“我一度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颓废自残,他没有放弃我,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才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我没法再出去找工作,只能成日待在家里,也就是那个时候,因为无所事事,我学会了制造人偶。鸣戈夸我手艺精湛,我为了帮衬他,在网上售卖这些小玩意儿,补贴家用。”
都说恋爱结婚难逃七年之痒,他们却一天比一天感情好,谁都离不开对方。
鸣戈给高望定做了假肢,贴心地带着他每日训练,渐渐地他逐渐能用假肢行走自如,两个人会像普通的小情侣一样在有空的时候出去散步,旅游。
可没想到,七年之痒逃过了,却没逃过病魔缠身。
鸣戈被检查出骨癌,发作时浑身疼痛难忍,原本健壮的一个男人,在短时间内被快速折磨得形销骨立,连床榻都难下。
分明疼痛万分生不如死,鸣戈在高望面前,却一直都是一张笑脸。
“他是不想我担心他。”
“可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喜欢他喜欢了一辈子,他只要摆摆手,我就知道他下一秒要做什么。”
高望曾偷偷站在房门外,看见床上的鸣戈咬着枕头忍着剧痛也不叫出声,咬的被褥上满是血迹,咬的自己泪流满面也不肯放肆呼痛。
因为鸣戈知道门外有自己的爱人。
他呼痛,爱人只会比他更痛。
“我当时觉得老天真不公平,我和鸣戈,只是想要在一起而已,过一些简简单单的平常日子,可是总会历经种种磨难,好似我和他的存在……天地不容。”
“很快,我和他的存款消耗殆尽,没有金钱的支撑,又怎么能留下他已近油尽灯枯的生命。”
鸣戈知晓自己时日无多,趁着他还能勉强自行走动的时候,和高望开始了人生中最后一次的旅行。
二人一路走到哪里算哪里,歇歇停停,最后一站,他们来到了蝉溪。
“鸣戈一眼就看中了这里,他说……”高望说到这里,喉结滚动着,哽咽了,开不了口。
「我的阿望喜欢安静,这里山清水秀,我陪你留在这里,以后就再没人能打扰我们了。」
那个时候,鸣戈已经走不了路了,他仿佛被死神一夕间抽去了躯壳里的灵魂,陷入了没日没夜的昏睡。然后在某一天,他醒了过来,说想去晒晒太阳。
高望将他背到了院子里,放在那张藤制躺椅上,给他盖了一张薄薄的毛毯。高望趴在他膝头,和他一起晒太阳。
鸣戈脸颊凹陷,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枯枝般的手指落在高望发顶,轻轻摩挲着他花白的发丝。
鸣戈病的这些年,高望的一头乌发中早已掺了心血耗尽的银白。
那是沉睡许久之后,鸣戈留给他最后的、清醒着的一刻钟。
他暗淡的瞳孔泛着明亮的光,和从前每日看到他时的神情一模一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