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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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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

马啸无法不惊讶:“照你的意思,真凶是一个半年前亲眼目睹了曹书韵受辱的女人,在时隔半年后突然冒出来替她报仇吗?可是那样的话,那个女人和曹书韵应该是陌生人的关系。她为什么要为了一个陌生人冒险犯下三桩伤人案呢?”

“具体原因我不清楚,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个女人虽然与曹书韵素不相识,但她一定十分同情她的遭遇。而时隔半年才动手伤人,一定也有她的原因。一般情况下,一个普通人突然开始犯罪,都与当事人受到了某种巨大伤害或是生活中出现了某种重大挫折有关。犯罪心理学把这一情况称之为刺激源。在一定刺激源的刺激下,人们往往会有异于常态的举止表现,甚至是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我想,这个女人没准也遇上了她的刺激源。”

马啸觉得雷霆一番话有理有据,认同地点头说:“如果这个女人曾经是曹书韵受辱时的现场目击者,也十分同情她的遭遇,那么她当时肯定会报警。让110接警台那边查一下,千秋路站台侮辱案发生时,有什么人打过报警电话,尽快把名单提供过来。”

据110接警台的核查,去年十一月底,千秋路站台侮辱案发生时,一共有六个报警电话打过来。清一色的都是女人打的,男人估计更热衷于等着“欣赏”**。

打电话的六个女人中,年纪最大的是六十一岁的退休妇女金凤英;年纪最小的是十五岁的女中学生江淼淼;她们俩都第一时间被雷霆排除了嫌疑。而剩下的四个女人中,一个名叫陈明霞的年轻女孩成为了他的重点关注目标。

因为,陈明霞是s市医科大学的学生,专业是麻醉学。最近几个月,她正在曹书韵所在的医院麻醉科实习。

在对陈明霞做了进一步的背景后,雷霆更是十拿九稳地肯定自己找对了人。

陈明霞二十三岁,s市人。她曾经是一名弃婴,亲生父母或许是因为不想要女儿的缘故吧,在她出生没几天就把她丢在郊外一条小路上不管了。所幸,一位路过的好心人伸出援手,将她抱去了一家福利院。她这才没有像被遗弃的小狗小猫那样饿死在路旁。

半年后,一对无法生育的工程师夫妇向福利院提出申请,正式领养了这个弃婴。并为她取名叫“明霞”,希望她以后的生活灿若霞光。她从此苦尽甘来,在一个完整的家庭幸福成长,并与养父母培养出了浓厚的感情。

陈明霞年满十八岁后,开明的养父母选择将她的身世告诉她。并表示如果她想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他们完全可以理解与接受。但是,她想也不想地就否定了。

“生了我却不管我的人不配当我父母,这一辈子,你们就是我的亲生父母。”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陈明霞与养父母之间有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亲密关系。她考上了医科大学的第二年,养母被查出患了子宫颈癌,缠绵病榻半年后去世了。那半年里,她每天放了学就往医院跑,拒绝一切娱乐活动,天天守在养母的病榻旁。又是为她擦身抹澡,又是为她按摩手脚,无微不至地照顾她。这份孝顺,很多亲生女儿都比不上了。

养母去世后,陈明霞与养父相依为命,彼此都是对方生命中的唯一慰藉。可是,上个月,陈明霞的养父却在一次外出散步时,遭遇了一场可怕的不幸。

那天傍晚,陈明霞的养父像往常那样吃完晚饭外出散步。

陈父散步的路线,是沿着小区门外那条林荫路朝南走,走到底就是一个小广场,经常有很多人在那里跳广场舞或健身操。有时候,他也会加入那些练健身操的老头老太太的队伍中,跟着活动一下筋骨。跳到七点钟再回家看电视,十点前会准时上床睡觉。

可是这个傍晚,陈父这种有规律的散步被打乱了。因为,他在走向广场的半途中遇上了一个醉汉。那个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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