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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死?”
“你死了我也不会死!”
简短的对话,粗鲁的言辞,却是显露出深厚的交情。
老杰克这个名字应该让你们感到很熟悉……没错,就是我曾经所说过公牛酒馆的老板,那个被但丁据为己有的野狼散弹枪的原主人。相比于这个刚刚冒着生命危险回到酒馆中,寻找自己心爱之物但却无功而返的老男人……几乎没怎么使用过枪械的青年,显然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主人。
“咦,你的野狼哪里去了?我以为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你就算什么都不拿至少也会把它带上的。”
与老杰克对话的,是一个稍微年轻些,气质略显颓废的男子。看样子大概四十多岁正值壮年,虽然不修边幅衣着邋遢,却也无法遮挡那精悍的身躯:仅仅只是露出来的两支手臂上就能够看到不下七八条狰狞的伤疤,包括火焰烫伤的、子弹贯穿的、锐器撕裂的等等等等……证明着此人所经历过那一次次惨烈的战斗。
贾斯特,外号不死者,如果倒退十年时光,就是佣兵界的一个传奇!而十年的时光,在不断涌现出各种各样精彩故事的佣兵界中,却是已经时过境迁,早就被人们所遗忘。
在刀口上舔血的佣兵们,或许唯一记得的就是不死者这个称号的含义了。因为它的另一重含义就是幸运儿以及死神的宠儿!没有一个佣兵不想获得这个名头的眷顾,尽管它并不代表荣耀,反而充满着伤痛的回忆……却比什么英雄之类的光环看起来更加真实。
曾身为佣兵界的不死者,贾斯特以二十年职业生涯受到七次致命伤,二十八次重伤,中轻伤不计其数的辉煌战绩,最终以活着的身份获取了这个称谓。他并不是佣兵中的最强者,顶多只能排进前一百名……都说久病能成医,死里逃生这么多次,才取得了这点成就,实在称不上什么天赋。
可是若论对死亡的理解与感悟,贾斯特的经历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很多时候雇用的一方更喜欢把他当成吉祥物,并希望危险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没想到贾斯特的人品总是十分坚挺,被他参与进的任务,很少有无法完成的……久而久之甚至成了一块金字招牌!也让他不断的陷入更多次的险境。
终于心理上无法承受这种刺激,生理也无法承受更多的创伤,在四十岁那年捞了一票大的后,倒不似佣兵故事中讲的那样——传奇总会栽在最后一次任务上,拖着一身伤痕归来的男子彻底决定洗手不干了。
就算他退出了那个危险与激情并存的圈子,也并不准备改行当一个哲学家或者诗人。
依靠这些年来积累的不菲身家,贾斯特在这座有着混乱之城的名号,实际面积只能算是一座小镇的中央位置,开办了一家武器店,取名死神的子弹。由于曾经闯下的名号,以及自身信誉的担保,生意还算是十分兴隆。偶尔他也会想,哪怕自己无法亲身参与进战斗,能够为这些亡命之徒提供战斗的武器似乎也很不错。
而如今,贾斯特的运气好像终于用光了……就在他准备将武器店交托给自己最好的朋友,一起出生入死过的老杰克看管一段日子,付出的代价则是这段时间交易的利润归对方所有,而自己确是准备到某个神往已久的地方去度假时;曾经经历过无数惨烈的战斗,见证过无数血腥的死亡,难免也会悲观的联想一下世界末日,贾斯特没想到末日竟然真的有一天会降临在自己眼前。
虽然早就听说过这座城镇有关鬼怪妖魔的传说,并且自己当初也是冲着这些刺激的传闻而来的……可当第一次见识到活生生的魔物,对人类进行血淋淋的杀戮后,贾斯特一时间还是无法接受,无法接受自己生存的世界任凭魔鬼肆虐。
所以,就像小城中所有的有志之士一样,同样身为有枪之士的他,准备拿起枪扞卫属于人类的尊严!
然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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