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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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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随之暗了下去,再亮起来时,几个警察出现在洛克希家中,做拍照状,洛克希依偎在一面布景墙边,阿莫斯在应付警察——balabala,很遗憾,虽然他的表演和维尔玛、情人比,的确精湛了不少,但现在观众对于非洛克希场景都报以不耐烦态度,他们既想看到洛克希的美貌,又想被她的演技给带入戏里,说不出为什么,但洛克希的表现就是给人以真实的感觉。即使她的动作依然是很夸张的,可观众就是觉得能够感同身受。

终于,在阿莫斯喋喋不休的对白中,音乐响了起来,布景墙倒在地上,灯光聚拢到洛克希身上,她则款步走向不知何时又出现在黑暗中的钢琴。

“来了。”布兰特雷能感受到,自己这一排坐的同行都是精神一振。“好戏开始了,洛克希的第一首歌《funny honey》。”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布兰特雷是真人,他是《纽约时报》的剧评家

☆、第四十四章 结构失衡

成功地骗到了丈夫阿莫斯,让他深信被杀的只是个小偷,并且在自己几句花言巧语之下,就出面承担了开枪的责任。眼看自己即将轻巧地逃脱法律的制裁,洛克希松了一口气,却也对丈夫感到了一丝怜悯和好笑——就像是观众对她的愚蠢无知感到好笑一样,对于一切尽在她掌握之中的阿莫斯,洛克希也有几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她就像是看一头听话的哈巴狗一样,鼓励地看着丈夫,满意地点着头,而当警察把代表疑问目光的手电筒照到她脸上时,洛克希的肢体语言又是一变,迅速地从得意放松的斜靠姿势,换做了畏缩的发抖姿势。

“有时我是错的。”在这样乱中有序,黑色幽默的场景中,洛克希的歌声慢慢地响了起来,她没有望向台下的观众,反而是看向了琴师,好像是和他聊天。但琴师对此毫无反应,仿佛看不到她一样,还是在自顾自地弹奏乐曲,“有时我是对的。”

“还是很入戏啊……”布兰特雷默默地想,现在他已经完全收起了对珍妮的轻视。“她的嗓音不错,歌声甜美,嗯,也许不擅长高音,但在这首歌里够了,起码她没有走调……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一直都很入戏。”

对于一些音乐剧演员来说,他们在演唱中的一大难点就是无法把握和观众互动的度。当然,大部分舞台类表演都少不得要和观众互动,尤其是歌舞表演,眼神扫视观众什么的,那都是很必要的环节,不然观众的情绪也会冷却。但在音乐剧里,如果你在表演唱歌的时候完全面向舞台,并且体现出你意识到了观众的存在,那对观众来说,就又是出戏了一次,等于是提醒他们,“嗯,这个人现在在表演给我看,这一切都是假的”。

音乐剧的一大难点就是在连续的场景切换和剧情进展、音乐歌舞中保持观众的参与感,让他们忘掉自己正在看秀,一旦观众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他就很难再被表演带着走,就会发现任何表演中都必然会有的瑕疵。任何表演其实都是如此,没有找不到槽点的电影,但是好的电影在你观影的时候你是不可能有多余的注意力去找槽点的,一心全投入到人物和剧情里了。

而洛克希的表演,就是很让人入戏的那一种,这首歌诉说的是她对阿莫斯的感情,就像是洛克希和观众的悄悄话,珍妮弗的歌声在调上,表演得也节制,她不和观众有太多眼神上的互动,而是在钢琴上顾影自怜地歌唱,不论是从她的歌声还是从她的肢体语言,都可以轻松地分辨出她现在的情绪:她非常沾沾自喜,因为不论如何,有这么一个忠心耿耿,完全臣服于她的傻男人做跟班、奴隶,毕竟是对她女性魅力的证明和满足。也因为阿莫斯的忠心,她更加感觉自己是个有魅力的女性,所以表演里也充满了自恋。

她的歌声并不是非常天籁,让人目瞪口呆当场给跪,但整个表演非常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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