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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城,你路子野,敢打敢拼,能吃苦。
很好,坚持一个月,你就会......
躺板板!
自那个武德充沛的永乐大帝刀马治国后,决定迁都顺天府,于是京城的治安就开始混乱了起来。
究其原因,京城乃百善之首,四方民众杂揉于此,人烟密集,鱼龙混杂,游食者众。
说人话就是,这是大明机遇最多的地方,整个大明的百姓都往这边涌。人口密度大,自由工作者多。
俗话说的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鸟大了什么林子都能去。
某些行业精英或许在某一刻突然明悟,扔掉手中的作案工具,一脚踹在受害人的脸上,大喊道。
“寄!去哪里糊口不是活,要去就去京城!”
以前,京城人少,一人占地几十亩。现在,人比虱子都多,没地可种就只能打打秋风,或是像秦墨一样做一个街溜子。
久而久之,京城之中走偏门人数众多,那些阉人、性工作者、宫女,僧道,总人数加起来早就超过了十万。
这些好歹是靠本事吃饭的,那些靠别人吃饭的盗贼、响马,流氓青皮乃至于官兵与外来的夷人、鞑子更是狠厉。
大有邻居屯粮我屯刀,邻居就是我粮仓的感觉。
总之一句话,天子脚下也不太平。
秦墨很难想象,自己一个没权没势的举人,要怎么面对这世间的险恶。除了抱大腿之外,别无他法。
可王继虽说会帮忙引荐大佬,但是大佬没必要在意自己这小人物啊,最多快被人搞死了,舔着脸上门求一波保护。
但前提是还得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才行,不过秦墨不想走吃力不讨好的绝命医师路线了。
现代医学在弘治朝如履薄冰,不仅有诸多忌讳,治不好还有生命危险。说到底,还不如性质温和的中医保险。
而秦墨一直以来走的都是震惊医学路线,总是冒险救一些中医已经放弃了病患,硬生生靠着技术将其从死亡边缘拉回。
这玩意风险太高了,容易引起大型医闹,不划算不划算。
于是,秦墨盯上了道教。
在街上看了几天的符水治病,秦墨从一开始的冷笑到后来直接顿悟了,特么,符水又不会喝死人!
老爹说过,麻瓜才强行和世界为敌,要用魔法打败魔法!
既然自己一身现代医学的本事没法用,那就披上玄学色彩的外衣。如果无法打败敌人,那就加入它!
人最大的错觉就是:“太好了,我逐渐理解一切。”
带着超时代的优越感,让秦墨下意识觉得想要让人们接受现代医学,就要纠正他们的观念。
生病是因为空气中有细菌,疟疾是通过夏天的蚊虫叮咬传播。
纠正太累了,那得得罪多少人,或许也是收效甚微。秦墨没有这样的勇气,也没有这样的实力。
自己这边喊着科学,那边高呼一声我乃龙虎山第xx代天师,卧槽,还是紫袍的,自己也就只能给跪了。
打不过?那就加入吧。
西药也可以炼丹,一样能救人性命。不就是烧符纸化水吗,谁不会啊!自己这边还是消毒过的符纸,要怎么输?
在这治安极差的京城,秦墨决定成为他们之中的一部分,给五城兵马司制造一点点压力。
但他毕竟是个举人,亲自下场干那等骗人喝符水又给人偷偷治病的事情毕竟拉不下脸。
弄不好还得蹲几天大牢,被男上加男。
秦大公子是个很谨慎的人,所以他在京城溜达了十来天,物色了一个替罪......呸,代言人。
熟练的溜达入一处破烂的民居,入眼便看到一个穿着破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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