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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血管像盘根老树,粗壮的手中拿着一条同样粗壮的锁链,拖着一颗沉甸甸的巨大铁球,上头全是弯钩倒刺。
他用小豆豆眼看了我半晌,居然没有笑,而是瓮声瓮气地用走调的人类通用语说:“我乃是碎颅部落的首领,戈玛,你这小只的人类却有着很大个儿的勇气,我给你一个一对一决斗的好机会,你如果赢我们的勇士了,就让你带走两个女人,怎么样,要接收挑战的吗?”
……嗯……半兽人能说人类语就很难得了,别挑他古怪的语病啦。
我点点头:“好。”
我一说完,他就对旁边一个半兽人挥了挥手,我看了那个半兽人一眼,大致估算了一下,这个半兽人的二头肌没有刚才自称首领的大,于是我摇头说:“别让他来了,还是你与我打吧。”
戈玛看了看我,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哈哈。小小人类,你知道半兽人都是实力最强者做首领吗?”
嘶……你这个笑声怎么这么经典啊,听起来特别像早期的勇者斗魔王游戏,勇者站在魔王面前,魔王一定得来一段标准的仰天长笑,然后语气高傲地嘲讽一下勇者,才会被勇者打趴……但那都是上个世纪流行的电子游戏了,现在早都不流行魔王绑架公主然后勇者去救的套路了,现在流行魔王和勇者相爱相杀。
不过,我还是和雪峰相爱吧,和这个戈玛相杀就行了。
还有一点我得说,从约希娅热爱的游戏来看,现在流行貌美的反派,越是最终大boss,长得就越美(男的也可以美),长成戈玛这样,在现代电子游戏里只能当新手教学关卡的boss。
我当然知道半兽人崇尚武力,他们只有实力最强的才能当首领,所以我才挑选他,不然,我岂不是在欺负他们当中的弱小者?
我说:“就你来,别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