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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那几个少女,“走开走开,别站在我家大小姐面前碍眼!”他看着比沈隽还要小上一两岁,长得一张讨喜的娃娃脸,脸上带笑怎么看怎么可爱,他叉着腰狠狠瞪着这些女孩子的时候,再凶都带不出几分气势来。
“还大小姐呢!她算个什么大小姐,我劝你呀,还是赶紧找下家吧,这会儿再扮演什么忠仆也没用啦。”
少年涨红了脸瞪着她们,坚持护着身后的沈隽。
这些少女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儿,尖酸刻薄地奚落几句,自觉削够了沈隽的面子,落井下石之后也就满足地离开了。
“卧槽我的大小姐,你干嘛不打他一巴掌再让他走!”他愤愤不平,说的自然是顾清歌。
沈隽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他一眼,这少年立刻哑了火,乖乖跟着她往家走去,围观群众发现没了乐子可瞧,无趣地散开了。
在一个月前,沈家还没倒台的时候,沈隽自然是锦衣玉食,该有的大小姐生活一样不缺,是个名副其实的公主。但事实上七岁那年,她的父母就因为意外去世了,不过她的祖父还在,且十分宠着她。她父亲原本是长子,一死之后,沈家由她叔叔接手,于是,婶婶就担起了教养她的责任,偏偏她存心不良,有意要将沈隽养成一个矜骄任性天真愚蠢一无是处的大小姐,从小就试图养坏她,什么都给她最好的,这样沈隽的祖父自然挑不出她的错处来。
只是她怎么都没想到,沈隽的身边有一个人坏了她的事。
此人正是这会儿沈隽身边的少年陈玉。
听听,他的名字居然叫玉!少年满脸愤愤不平,他觉得再没有比自己更惨的穿书者了!没错,这位姓陈名玉的少年本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穿书就穿书吧,反正这事儿又不少见,每年小说里的穿书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算稀奇,而且穿书的人知道剧情,说不定还能借着穿书走上人生巅峰呢!
但是……陈玉一点都不想穿啊,因为他(她?)穿的是一本男频的都市文!谁不知道男频都市文是种马重灾区,十本男主都市文至少有八本都是种马,剩下两本男主都大多有那么几个红颜知己,单女主的都市文那简直是凤毛麟角。没错,这是一本都市种马文,他(她)虽然没看过,但是听他(她)弟弟讲过一些剧情啊,所以对于穿越到这本书里一点兴趣都没有,更何况身为女性,穿到这本书里能干嘛,给主角当后宫吗?
结果没想到会是这么凄惨,不仅穿了,还穿成了陈玉。
陈玉那是什么人?主角的小女佣,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但论戏份却只是女n号,身为一个床上用品,还对主角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不介意主角左一个红颜知己右一个心肝宝贝。
这也就算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穿来之后发现——他妈的她成了他!不是小女佣吗,怎么变成了小男仆!难道种马后宫文变成了耽美后宫文?这个发现让他(她)惊骇欲绝。
……很快他就发现,不仅他的性别变了,主角也从他变成了她。
这不科学!
男女性别全部颠倒了这是什么鬼!那个从小被婶婶蓄意惯出来的浪荡男主角,忽然变成了个眼神清冷长相秀丽的小姑娘,我的天哪!
这世上不会有比他更倒霉的穿书者了,绝对没有。
更惨的是,性别从女变成男也就算了,不管是男是女,他都注定成不了主角。
沈隽的金手指是谁也没可能抢走的,就算知道剧情也没法下手的那一种——主角最大的金手指,是她手腕处的一个“胎记”,当然,这并不是真的胎记。
再加上身为主角,哪怕她并不是男人,一样拥有主角该有的头脑,并不像那些反派一样智商为负。这本书之所以在现实世界热度挺高,就是因为不是一本主角智商5,配角智商负100的弱智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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