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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旗袍的开叉有点儿高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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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暗暗发誓:这会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从家里拿钱。

他确实做到了。

第二个高光时刻,也是他认为的,他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让他彻底从一个农村里走出来的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了社会的“上等人”。

他娶到了陆丰集团董事长的千金——王帼卿。

那一年,他拿到了一等奖学金,被选入校队,代表学校参加全球大学生创业比赛。这次的比赛,他所在的团队虽然没有拔得头筹,但他却收获了王帼卿的青眼。

王帼卿长得说不上倾国倾城,却自带一种古典美人、大家闺秀的氛围感。作为豪门独生女,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是被富养着长大的,这让她的身上天然地有一种不受力的松弛感,这种松弛感让郑晓东觉得新鲜极了。

从小到大,他身边的人,包括父母、亲戚、乡亲,没有一个不是抿紧了嘴唇,皱紧了眉头在生活里刨食的。

其实,直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这个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王家大小姐,怎么会看上他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甚至还不顾家人的反对,不惜以命相逼,也要嫁给他。

他记得新婚之夜,美人在怀,温存之后,他问她为什么会爱上自己。王帼卿将头在他怀里蹭了蹭,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说:“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你和我从小到大见过的那些男人,都不一样。”

,!

郑晓东没说话,心里却忍不住想:这不是废话吗!

她从小接触的,都是生长在富贵温柔乡里,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和他当然是云泥之别。

新婚后的第一个春节,他带着王帼卿,坐上了老丈人的宾利,司机开车送他们回村祭祖。

村里,几乎所有人都咽下了羡慕又嫉妒的口水,摇着头、跺着脚地感慨:郑家那个小子,这回算是揪着龙尾巴上天了。

当天夜里,他一个人站在老家的院子里,目光扫过这方天地的每一寸,每一个角落,对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不由得生出几分留恋来。

不过,也就是那一瞬间的事儿。他心里清楚地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站在这里。

第二天,他给家里留下十万块钱,然后带着他的媳妇,头也不回地坐上了车。

认识谢雨蒙,在郑晓东看来,是老天爷对他的厚待和补偿。

大户人家的赘婿不是那么好当的。

人前人后,他都要殚精竭虑,苦心孤诣地塑造好丈夫、好女婿人设,在王家那里换来更多的信任。

因为信任就等于资源。有了这些,他才算是真正在上流社会立稳了脚跟。

当新鲜感过去之后,两人之间的差距渐渐显露出来,摩擦日渐增多。好在郑晓东懂得做小伏低,情绪价值直接拉满。

有的时候,连他自己都诧异于自己浑然天成的委曲求全和刻意的放低姿态。似乎习惯了压抑自己,就更擅长陪笑脸、说软话,也就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生硬和盛气凌人。弯弯膝盖,就能换来不少好处,又不少块肉,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和谢雨蒙在一起的时候不一样。

在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眼里,他才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个。

他迷恋她青春美好的身体带给自己久违了的兴奋和颤栗,更沉醉于她的仰视和崇拜。

郑晓东觉得,这是自己这么多年来谨小慎微、苦心经营之后获得的回报,更何况,在他的认知里,哪个成功的男人身边,没有一个,甚至是几个红颜知己呢?

他享受着这样迷醉的生活,以为自己的福气还在后头!直到不久前……

然后,他就接到了一个叫杜雨的私家侦探的电话。

郑晓东的眉头皱了一下,眼底掠过明显的嫌恶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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