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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哥儿两个半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咿咿呀呀了。
小家伙虽说不会说话,但特别喜欢跟人家“对话”!
哪怕丫头婆子们压根就听不懂他说的什么,但只要有人逗他一下,小家伙就特别的乐!
每每这个时候,宋凌峰就会压低声音与自家媳妇儿说:“也不知南诏寺那老秃驴是不是算错了,就这小子,我怎么看都不像是干大事儿的!”
这小胖墩儿一天天的除了吃食儿、睡觉,就是跟那些丫头婆子嬉皮笑脸!
他怎么看,都觉得自家儿子有当纨绔子弟的天分!
裴允璃听到他这么说,直接就没好气的拍了他一巴掌,“你就不能念念孩子的好啊?亏你还是当爹的呢,谁家当爹的会这么说自己的孩子?”
“当个纨绔子弟有什么不好?”宋凌峰说,“我小的时候,就是希望一家子都能够每天在一起,我每天就在爹娘跟前晃悠晃悠,出去买点好吃的,回来跟他们一块吃。
这些年,我拼了命的在战场上杀敌,不光是为了大昭的百姓,更是为了我们这个小家!”
他心里很清楚,如果国家都不能安定下来,那这个国家的老百姓是不可能过上安稳的小日子的!
他自己可以不要命的在战场上奋战杀敌,但他并不想自己的子女也这样……
只要自己一家子能够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他就算是去西北,也没关系。
说到西北,宋凌峰又说:“现在西北那边的局势已经稳定下来了,我想着过一两年,等这小子身子骨结实一些了,我们就直接去西北生活。”
如果她不愿意去西北,那去华北或者是西南也没问题的。
他知道,她一直都惦记着那老秃驴说的话呢!
与其这样日日担心,还不如就早早的离开权利中心,过他们的小日子去。
裴允璃的确是有在担心这一层,她也知道,宋凌峰是真的愿意离开京城的。
她认真的想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那就过两年吧!两年后,不论你说去哪里,我跟团哥儿都跟着去。”
“阿璃,其实我不希望你去那些地方的。”宋凌峰心疼的摸了摸她的头发,“边地的气候,远没有京城的好。”
西北干旱得厉害,华北常年都低气温,冬日的时候滴水成冰……
西南靠海边,风吹日晒的。
不论去哪里,她这么娇嫩的人,哪里受得住。
裴允璃听了这话,就说:“一开始去肯定是不习惯的,但慢慢的就会好起来。你不用因为这个事情有所顾虑,我没那么娇气……”
气候不好,那就不好。
当地的老百姓也不是一出生就能适应这种气候的。
大家不都是一年一年的慢慢撑过来的么!?
再说了,她也不是刚刚出生的小娃娃,抗压能力也不差!
想当初在杨家的时候,日子那么难熬,她不是熬到了死?
如今不论是父兄,还是丈夫,都处处为她着想,为她考虑,她有什么可怕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
宋凌峰见了,顿时就觉得心都是软软的。
他凑过去亲了她一口,这才认真的说:“阿璃,我突然觉得,我这辈子好划算。”
上一世,他们两个无缘无分。
这一世,他不光娶到了她,她还跟他生了儿子。
她甚至愿意跟着自己到那些比较贫苦的地方去生活,无怨无悔。
说实话,他重生回来时,就真的觉得,只要能够娶到她,他这辈子就已经很值了!
但日子长了,他渐渐发现自己越来越贪心了。
他想要的,也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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