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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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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

“有在好好的生活。”

“然后呢?”

“然后什么?等你吗?”宋之漫轻笑,挑衅般的说:“我凭什么等你。”

宋斯南气结,想发作又发作不出来,谁让他理亏呢!只是干巴巴的问一句:“那你这些年,除了封嗣,和谁在一起过吗?”

宋之漫拿水的动作一顿,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对他的问题哭笑不得。

把水拧开,喝了一大口,说:“你总是封嗣封嗣的,该不会,你喜欢的不是我,是封嗣吧?”

紧接着就是砰!的一声,宋之漫好整以暇的看着被水溅湿上衣的宋斯南,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咽了一大口口水,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你的?”

说完又改口,“谁、谁说我喜欢你的!你别自作多情!”

宋之漫眨了眨眼,往身后的餐桌上指了指,“千纸鹤啊。”

“哈?”因为吃惊,他的嘴巴张的极大,“什么千纸鹤?”

带他走到餐桌旁,餐桌上摆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上面被木头塞子塞住,宋之漫轻车熟路的把塞子□□,又从里面取了只千纸鹤,拆出来,念上面的话:“笨蛋宋之漫,题目不会做不问我,竟然去问封嗣,气死我了!”

念完,宋之漫满脸黑线,吐槽道:“宋小四你幼不幼稚啊!”

熟悉的名字就这么轻易的叫出口,连宋之漫都是明显的一怔。

这个称呼似乎有很多年没有被提起了,那年分开之后,宋小漫失去了宋小四,除了在午夜梦回并不清醒的时候她会下意识的叫着“宋小四”,其他时间,情绪掩藏至灵魂深处。

而宋斯南,在国外的这些年,顶着一个英文名横行。回到国内,大家都尊称他一声“宋总”或者是“宋四少”,宋小四这个称号,早就被人遗忘在时间长河之中了。

他眼睛、眉角都是笑意,“嗯,幼稚啊!”

年少的时候,谁不幼稚?

因为喜欢你,我做了多少现在看来幼稚至极的傻事。

黄昏夕阳散退,金色的余晖逐渐被深黑色的夜幕掩盖,只点了一盏灯的客厅昏暗至极,却因为他眉梢的笑意而柔和不少。

或许不是因为他的笑意。

而是因为他。

宋之漫浑身的刺在这一刻收了起来,她拉了条椅子坐下,又把那千纸鹤重新折了回去,放回玻璃瓶里。

等做完这一切,看向他。

从他回来之后,她似乎就没有好好看过他。

在医院的时候,宋之漫对着宋斯南热络的笑意熟视无睹,假装自己很忙,冷着脸路过他的身旁。

从他到医院的第一天,宋之漫就没给过宋斯南好脸色看过。

也没正眼看过他一眼。

这些年,宋之漫早就把自己伪装的很好了。

身上披着一件软猬甲,随时随地都竖着刺。

除了看病就诊的时候态度温和,其他时候都冷着张脸,不让旁人靠近半分。

可现在,他回来了。

宋之漫想,她等了他这么久,他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用一个人假装着坚强独立,有苦再也不用一个人咬牙下咽。

他是她的盔甲,让她有着面对千军万马却可以一人血战到底的孤勇。

借着柔和灯光,宋之漫看向宋斯南。

长高了,头发也长了。

不像以前一样经常穿运动衫和休闲衫了。

在医院等自己的这么多天,似乎都穿着成套的西装。

更成熟了。

脸上棱角轮廓也更清晰了。

也……更好看了。

十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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