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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6/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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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能够蹿房越脊,从屋顶上剜开一个窟窿便能进屋,一夜之间在不同地点奸杀五人,卷走金银细软若干,神也不知,鬼也不觉,这个本事可不小,定是江湖上高来高去的惯盗。

以往江湖上的贼人作案,大多是图财,可也讲究劫富济贫、盗亦有道,所谓“江湖财、江湖散”,不会轻易伤人性命,亦不会淫人妻女,采花盗柳向来更是为同道所不容。缉拿队撒开人手,在城中各处寻访排查,却如大海捞针一般,天津卫大了去了,哪有这么容易找?跛脚之人有的是,更有很多地痞无赖,为了显摆自己身经百战,走路时不瘸也得装瘸,这样的你都抓不过来。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合该刘横顺露这个脸,这个飞贼让他撞上了。

吃他这碗饭的,必须熟悉人头儿地面儿,过去当警察的都跟贼道上的人有勾结,是为了让他们充作耳目,小偷小摸只要不闹出大事,比如什么顺人一根葱、拿人半头蒜的,伤不了人害不了命,没多大的损失,就睁一眼闭一眼不去为难他们,有时还得护着他们,真出了大案子才容易打听消息。刘横顺让那些相熟的贼偷、混混儿、倒脏土的、讨饭的出去找“点子”,可算是找对人了。老百姓认不出贼,同道中人却一看一个准儿。刘横顺又不像别的警察一样仗势欺人,就凭不欺负人这一点,天津城的大小贼偷都愿意讨好他,心甘情愿给他办事,一听说刘头儿要拿飞贼,就全给留上神了,有什么消息先往他这儿报。当天就有人带话过来,说看见一个跛足之人,是个生脸儿的,扮成一个乡下妇人,挎了个大包袱,进了北门外一处宅子,行迹鬼祟,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路上的巡警都没在意,却瞒不过本地这些当贼的。

刘横顺得知此事,也觉得十分蹊跷,一个大老爷们儿乔装改扮、捯饬成妇人,必定是为了掩人耳目,安分守己之辈没有这么干的。他不敢怠慢,立即换上便衣,来到这家宅院门口,找了个隐蔽之处盯着。直等到定更天前后,忽听“吱呀呀”一声门响,一前一后从宅院里出来两个女子。刘横顺可不光腿快,他的眼也快,一看就明白了,前边开门这个女的四十多岁,周身穿红挂绿、脸上擦胭脂抹粉,刚从面缸里爬出来似的,直往下掉渣儿,说起话来满脸跑眉毛,眼神儿都带钩,摆明了是个鸨二娘,可见这宅子是一处暗娼。跟在后头这位,一身乡下妇人打扮,臂上挎一个包袱,用头巾裹了脸,走路稍有点跛脚,可没那么明显,不细看还真不容易发觉。甭问,这是装扮成乡下妇人的那个主儿,嫖完了准备走,鸨二娘正在开门送客。

暗娼和妓院不同,门户闭多开少,外人并不知道这里边是干什么的。因为暗门子中的多为良家女子,贫困所迫做起了皮肉生意,只不过为了混口饭吃,怕遇上熟人脸上挂不住,不是知根知底的客人不接。

自古以来,做公的见了做贼的,观形望气便知。刘横顺吃的就是这碗饭,看一眼就认准了,此人绝非良善之辈。等鸨二娘关门进去,那个扮成乡下妇人的嫖客脚步匆忙,低头往前走。刘横顺不想打草惊蛇,蹑足潜踪远远跟在其后。一路尾随下去,行至一处荒郊野地,就见路旁有一棵大树,此树年深日久、枝繁叶茂,跟旁边的树一比好似鹤立鸡群一般。前边这位左顾右盼,见得四下无人,这才摘去头巾,抹掉脸上脂粉,走到树下抬头看了看高矮,一跺脚纵身上了树,包袱往脑袋下边一枕,顺势躺在树杈上,瞧这意思是要睡觉。

刘横顺暗自点头,心知此人十有八九就是采花的飞贼,且不说脚底下的功夫,安分守己之人谁会躲在树上过夜?纵然兜儿里没钱,找个破瓦寒窑、土地庙窝一宿也比树上舒服,无非是担心夜巡队查问。这么高的大树一纵身就上去了,腰不打弯儿,全凭腿力,这个本领非同小可,想来蹿房越脊不在话下。而且刚才看鸨二娘那意思,这位可是暗门子里的常客,由此可见必是贪淫好色之徒。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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