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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过厅群议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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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惩罚!”

南陵温说:“此案在道德和法律之间有冲突!”

赵仲明联系过往一切,恍然大悟的说:“你是说守丧期未满三年而婚,不符合礼法的要求?”

南陵温说:“在民间,一般老百姓对不符合礼法的,就只能背后说说风凉话而已,但对于饱读诗书的士大夫,礼法和《宋刑统》有一样的效力,甚至更高!”

赵仲明睁大了眼睛,他笑着说:“在理,只要能引起争议,事情就一定有转机,这次你真是找到关键了!”

回府衙后,两人把自己的建议写成文章交于苏子瞻过目,苏子瞻也觉非常有条理,他说:

“此案涉及死刑,经过推官勘验证据、判官量刑后,还需要过厅(众人一起和议),如果知州也签字同意死刑,便会上书给大理寺!”

南陵温说:“想不到流程这么复杂,不过也好,毕竟人命关天,宁纵莫枉哦!”

苏子瞻说:“太祖闲时也经常审案,他最渴望律法公正,经过几代人摸索后,大体形成现在的流程!”

南陵温对着赵仲明说:“祖上榜样的力量不错哦!”

听完,赵仲明一脸欣慰的说:“过厅议论时,麻烦苏大哥安排一下,让我俩旁听,南陵温特别需要这样的经验!”

苏子瞻说:“这个简单,多两个记录的人而已!但你俩得记住自己的职责,全程都不可发言!”

南陵温点头,比起西夏来说,宋朝在处理政务等方面,制度的确规范很多,他已经开始习惯了这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理念。

初判阿翔死刑的杨知县,提前到了凤翔府,除案子外,他最想做的事便是结交文坛新秀苏子瞻。

本来苏子瞻是想拒绝知县,但赵仲明和南陵温已提前说明之前的境遇,苏子瞻以兄长身份自居,当然要替弟弟们分忧和守信,于是乎便接见了对方。

杨知县是个边界感非常强的人,在交谈流时,每句话都是字斟句酌,他是那种宁愿被人嘲笑反应慢,也不愿授人以柄的性格。

他给苏子瞻送了两首自己做的词,也带来一些非常有心思的礼物:

其妻亲手酿造,封坛五年以上的桂花酒,家中族人亲自喂养的山羊两只。

苏子瞻照例,开始肯定要推辞一番,但杨知县立马说:

“我绝非攀龙附凤之辈,此次入凤翔府是公务,并未给知府大人带来礼物,如此自家产物之所以赠予通判,皆因爱慕你的一身才气 !”

话说到这份上,苏子瞻已经没有拒绝的理由,当即命人宰杀一只山羊作为晚宴主菜。

南陵温和赵仲明作为知县的“介绍人”,肯定也要参加宴会,把酒言欢间、相互介绍后,他们也知道了县令全称:姓杨名世仁。

杨知县解释起自己行为,他说:“其实,后续结果还要看知府与大理寺的裁决,作为地方官,我的每个判决都希望能对地方百姓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如此南陵温便知道了,杨世仁其实也不想判阿翔死刑,只是作为地方父母官,他必须有理有据,而不是根据个人好恶。

比起西夏,南陵温再次被这位宋国基层官员的素质给惊艳,不过还没有等他开口表扬,苏子瞻便说:

“知县着眼长远,的确见识高深!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再合作!”

杨世仁说:“肯定有的,我的诗词还需要苏通判认真的修改!”

苏子瞻哈哈大笑,叮嘱大家吃菜,在吃下一片烤羊肉后,他显出一脸宽慰的表情,并发自内心的感叹:

“好鲜嫩的羊肉啊!”

……

大宋律法规定,所有的死刑卷宗必须要上报大理寺,且由地方最高长官(知府、知府等)签字,因此过厅群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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