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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晕血症!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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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来说,统治力是个稀罕玩意儿。尤其是秦城监狱这个地方,大家都是重刑犯,保不准谁比谁狠,谁比谁有心眼,有手段。

江暮染走后,传声筒如今是觉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人走茶凉,没了江暮染的威慑,连睡觉的时候她都担心有人掐自己的脖子报复。

她是江暮染的狗。替她咬过的人数不胜数。现在主人走了,她就是条落水狗,人人都可以痛打。

所以收到那张传达江暮染指令的纸条的时候她欣喜若狂!就好像饿了很久的狗终于等来了肉骨头。

纸条上的话,是江暮染的;字迹,不知道是谁的,但递纸条的人却是狱警————这就够了!这是江暮染传递给她的信息。

一时间,传声筒居然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只要江暮染没忘记她,她就是她最忠实的狗!让她咬谁就咬谁!

人人生而平等。愿望是好的,却更像是乌托邦式的幻想。而幻想,是绝对不会实现的。人分三六九等,有的是一出生就决定的,有的则是后天的遭遇所形成的,无论是哪一种,都说明了金字塔的存在。

秦城监狱的金字塔底端有这样一群人:年老,体弱,无人探监,干着打扫卫生听命于人的脏活累活,吃的用的却最差。她们像群蝼蚁,住在谐音“死监”的四监,晦气而艰难地存活。

这个是沉默如哑巴的中年女人,瘦小的身躯,宽大的斜条纹蓝色制服,花白的头发和被岁月侵蚀得只剩下沧桑的皱纹。她长期干着扫监狱厕所的活,手指粗糙干裂,浑身上下永远充斥着洁厕液的刺鼻气味。

她属于秦城监狱最底层之一,无期徒刑,已服刑快二十年。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人,档案上写着的出生年月显示她才四十一岁。她看上去五十一岁都不止。

她不引人注目,她只有个代号,“清洁工”。

如果说,清洁工属于秦城监狱金字塔底层的话,那么住在一监的人,则是秦城监狱的顶层。清洁工已经连续第三天被叫去一监打扫卫生了。

前两次,一监来的人态度还挺温和,客客气气的,一点也不颐指气使。但第三次来,脸色就完全变了,阴沉沉的表情,恶声恶气的推搡,瞬间让监狱有了监狱的味道。

监狱的味道是什么呢?

是你不惹事,事也会来惹你。

清洁工不知道怎么得罪一监的人了,要遭罪了。有跟清洁工住上下铺的好心狱友眼露担忧,无声叹息,却被推搡清洁工的女囚突然回头剜了眼,立马噤声,大气不敢出。

监狱里,最多的是自保,最缺的是同情。

“李彩桦,好事不过三。再不吭声,你知道下场是什么。”传声筒向来不是个会放狠话的人,将擦拭干净的金丝眼镜重新架上鼻梁,十指交叉,文质彬彬,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不疾不徐。

这是她喜欢的做事方法,机会给三次,先礼后兵,但最讨厌的就是遇到清洁工这样不懂事的闷声儿。

对了,清洁工就是李彩桦。也是传声筒要掀底儿的人。

“我……”李彩桦刚开了口,沙哑的声音就跟石砾磨刀般,难听至极。有的人不说话是因为沉默,而有的人不说话是因为没人喜欢听她说话。李彩桦的声音一出口就让人没了听她说话的兴趣。好在传声筒只皱了皱眉,眼神还在示意她接着讲。“我不知道,您想要我说什么。”

“先说怎么进来的吧。”传声筒很有耐性,洗耳恭听的样子。她不急,掀底儿的事急不来。

“————”李彩桦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垂首道,“抢劫杀人。”

“这个倒特别。”传声筒皮笑肉不笑地扯了两下嘴皮,锐利的眼神透过镜片刺来,“听过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抢劫杀人,没听过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抢劫杀人。人杀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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