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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就已经会游泳的,他的童年大多数都是在水里度过的。
因为背上长了颗大肉瘤,同龄的孩子都不愿意和他玩,说他是怪物。
他性情孤僻,甚少与人交流,念完小学,就不不念了,跟着家人一起捕鱼。
他慢慢长大,开始有了喜欢的女孩子,为了讨她的欢心,他抓了一条一米多长的鱼,做成鱼干送给她。结果还是被对方扔出了家门,说他丑,说他变.态。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看见父亲带了一个女孩回来,说是给他捡的媳妇,过几年等她长大点就可以娶了。
女孩看起来只有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一看见他就笑,不像其他女孩子,总是厌恶他。
尽管她头皮被烧坏了,结着疤,流了脓。
但她对他笑了,她笑得很甜。
那是他见过的,世界上最甜美的笑容,穿过阴霾的天空,透着光亮,照进心底。
秦真坐在蒋薇送给他的车里,他知道外面围满了警察,他逃不出去了。
车内进了水,很快就能淹没他的头顶,氧气也越来越稀薄。
他拿起刀子,划开自己的手腕动脉,鲜血瞬间染红了河水。
他生命力最后一抹颜色,便是这片大红。
秦真慢慢闭上眼睛,他想起许多年前,她十六岁,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嫁给他,她告诉他,他是世界上最棒的男人。
她无时无刻地赞美他,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一个长着大肉瘤的怪胎。
她让他带她走,他就义无反顾地带她走了,从此,他的世界只有她。
秦真看了一眼手腕上的刀口,他的呼吸渐渐微弱起来,能明显地感觉到血液地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