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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然的旧址就在洛丹伦湖畔,离奥特兰山谷也不远…
部落需要这块领地。
洛林的从武器大师那里接到的后续任务就是向霜狼氏族报到,成为霜狼氏族的新兵。
在战场上杀敌获得荣誉才是最快和最多的途径。
获得霜狼氏族的声望,还能获得霜狼氏族独有的坐骑。
白色的霜狼。
以及传说中的无坚不摧之力,‘猪头锤’。
老师说这个战场去的都是满级精英。
一场战斗打个几天几夜,几个星期不停歇都有可能。
洛林最好是去看看位置,报个到,混个脸熟。
真要进入奥特兰山谷战场。
现在的亡灵小法师洛林会被雷矛矮人的山羊踩死
里面动辄都是军团大战,小炮灰根本没办法存活。
第二次出幽暗城,洛林身上已经更换了一套像样的装备。
从头到脚虽然还是普通的衣物和鞋子,但是看起来不再是破破烂烂。他没有背着原本的学徒法杖。
他把它放在银行宝库里,作为自己永久的陪藏品珍藏。
老师说你这叫‘鱼别丢’,他也听不懂,他并没有给自己的学徒法杖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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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有钱了,两金多巨资,洛林想要买一把比自己曾经那把破木头学徒法杖好得多的武器。
可老师说等去了银松森林自然会有真正的法杖。
没办法,洛林学了匕首和单手剑以后,他在腰间插了一把锋利的剥皮小刀当做武器。
这是他在丧钟镇旅店老板那里买的。
法杖固然看起来有逼格,实际上携带起来并不方便,还要栓一根绳子固定,像个弹棉花的背一把厚实的木杖,走路只能弓着腰,不然就会拖到地上,把自己绊倒
他真正的武器,其实是会长黑莲花寄来的暗影魔杖。
那支蕴含死亡和暗影之力的发光魔杖,他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随时准备拿出来‘阿瓦达啃大瓜’。
老师说丢魔杖不需要念咒语,只需要激发魔杖的力量。
这跟洛林想象的巫师不一样。
原来不需要把咒语喊出来,只需要调动魔力引起相应元素的共鸣,就能通过魔杖顶部的魔法水晶激发炙热的能量攻击。
尝试过用魔杖攻击小动物,一道黑焰激射而出,只一发,小兔子就焦黑如炭。
魔杖的威力可见一斑。
这让洛林认为魔杖好像比法杖更厉害。
他表面的武器是剥皮小刀,实际上是藏在怀里的暗影魔杖。
新得到的旅行者背包不占地方,也是可以缩小的魔法背包之一。
空间大了,洛林高兴的又买了各种瓶瓶罐罐。
学会了亚麻布背包配方的他,立马给自己了搓了无数亚麻布卷。
利用亚麻布卷、魔法染料、蜘蛛丝、粗线等玩意,手动做了十多个亚麻布背包。
其中6个直接挂拍卖行,剩下4个自己换上,他用完了最近捡到的所有布料,其中还有从腐皮人身上捡到的部分毛料。
这一路打打杀杀,险象环生,洛林都忘了采集草药和挖掘矿石。
没有遇到什么野兽,腐皮豺狼人和血色人类战士可不能剥皮老师说了只有野兽的毛皮有用,人形生物不能剥皮
洛林见到过需要采集人类血液样本的炼金配方,但是需要人类皮的应该没有吧
没有商贩收那玩意,被遗忘者还是有一定人性的。
心理上,大部分被遗忘者还是无法接受对自己原本种族过于变态的行为。
他们还是保有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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