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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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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而致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他死在三十二岁,正当而立之年。从京城到幽州,从大权在握高高在上,到那间闷热的打铁屋,至死时,他看透了太多人,太多事,重活一世,才发现《论语》中所讲的,果真才是真理。

将本《论语》轻轻搁在桌上,陈淮安又捡起了本《中庸》,重活一回,才发现这上辈子他所厌弃的,反感的,这些书本里的每一字每一句,才真真是警言良语。

一巴掌拍在脸上,陈淮安心说,上辈子死的实在不冤。只是罗锦棠死的也太冤了些,还有她脚上那双破了洞的鞋,可以清晰分明看见里面脚趾上的冻疮。

就在他们合离的时候,在她寄宿的客栈里,他去求她回家,她光着两只脚踢他的脸时,他除了生气恼怒,恨不能跳起来揍她两拳,也恨不能咬一口她那双洁白玉嫩的足儿,概因那双足儿着实生的惹人爱。

那双足是怎么会生的冻疮,又为何会穿着那样一双烂鞋去幽州找他,在他离开京城之后,到底把日子过成了什么样子?

最可怕的莫过于彼此厌弃,还深知对方的底细。刚刚发现罗锦棠也回来的时候,陈淮安还妄图蒙混过关,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再往前推一步的,岂不知俩人对彼此恨的太深也太熟悉,不过一眼她就看穿了他。

遥想上辈子他从一个小生意人到最后入阁拜相,锦棠一路不离不弃,若非最后看到他养外室,孩子都五六岁了,是不会跟他和离的。

再想想临死之时,锦棠穿着件薄衣服,背着个小包裹儿,鞋上那一层层的补丁,虽说她曾当着皇帝的面差点扯掉他的耳朵,踩着他的脸让他抬不起头来,让整个京城的人都在茶余饭后笑话他,可最后她终究还是去看他了。

穷的身上打满补丁,脚上满是冻疮,终归还是应他一诺,去看他,给他收尸了。

陈淮安闭上眼睛默了片刻,便打算再劝劝锦棠,毕竟她那娘家也不是个好地方,回去还得吃苦受罪,倒不如先呆在齐家,二人慢慢计议谋出路的好。

正要出门,便听正房里齐氏一声唤:“锦棠。”

锦棠摔着帘子就从卧室里出来了:“啥事儿?”

齐梅道:“跟翠娥去庙里拜拜菩萨吧,她都嫁进来五年了,到如今肚子还是空的,正好今儿寒衣节,拜拜菩萨,不定就能怀上了。”

说着,她在窗子里扫了锦棠一眼,格外有些吃惊:“你怎的穿的这样素静?快换件鲜艳色的衣服来,咱们是好人家,你又是新媳妇儿,不兴这般素静的,光光亮亮的穿件红衣裳到竹山寺去。”

锦棠方才起来的时候,因床边挂着一件大红羽纱面,内里镶着灰鼠毛的夹袄儿,也就穿上了,方才只等陈淮安一走,翻出箱子里的衣服来,发现除了大红,翠绿和粉红之外,竟就只有一件青莲色的布面夹袄儿,遂立刻脱了大红面的,将那青莲面的布面袄儿给换上了。

她身量高瘦,该鼓的地方着实鼓,可该细的地方也是着实的瘦,穿上衣服身姿纤纤,脱了衣服,那绵乎乎的细肉儿,一把掐不到骨头。

用陈淮安的话说,恨不能时时揉着捏着弄着,成亲七八年他没觉得腻过,只觉得饿,上了床就饿,回回都想生吃了她。

齐梅的心思上辈子锦棠也不甚懂,于是整日的桃红柳绿,偏她又生了一张勾人的脸儿,每每出门,无时不惹些浮蜂浪蝶在后面指指点点,而偏偏陈淮安又是跟那些人鬼混的,回来就爱学些那等浮男子的酸语说,将她压在床上就是一通折腾。

直到和离的那日,陈淮安指着她的鼻子大骂:“成日仗着张狐媚子的脸勾三搭四,连自家公公小叔子都为你而死,老子忍你到今日,若是高僧,都已坐地成佛,若是棵树,满头的绿菌菇,你还有什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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