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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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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乱,乱事持续了整整一年,朝廷迟迟不派兵追剿,直到最后林钦率着神武卫杀到,才能生擒貉台,止住战事,应该是,黄爱莲给了貉台一个可以叫他震慑朝廷,叫朝廷不敢轻举妄动的筹码。

而最后,应当是林钦救下了这个筹码,才能围歼,最终打败貉台。

锦棠卖一坛酒才能赚一两银子,为了这一两银子,她跋山涉水几千里路,要到河西堡开辟新酒坊,每天夜里都在绞尽脑汁,改善酒品的质量,改进坛子的造型,为了不叫人有可趁之机,在酒里下东西,败坏名誉,甚至想出用蜡封酒坛子的办法来,只为能造出一坛好酒。

勤勤肯肯作实业,扎扎实实的赚每一枚铜板,她还以为天下间所有人的银子,都是这样一分一厘,拿血汗攒出来的。

却不期黄爱莲身为一个女子,年龄并不大,阅历也不多,如今才不过二十岁,就把上万人的姓命,玩弄于股掌之间,所得利益,居然是五十万两银子之巨。

要说,上辈子因为眼界的原因,锦棠对于黄爱莲没有过多的认识,除了恨之外,也由心佩服她赚钱的本领,并觉得自己永远也赶不上她的话。

这辈子,总因为有上辈子的先知先见,她对于黄爱莲产生的怀疑。

至少,拿数万人的性命做交易这一点,就叫锦棠由心的鄙视。

她不由上前一步,压低嗓门,低声道:“这位姑娘,您掉了样东西。”

马上的黄爱莲果然回头。

锦棠手中一枚翠玉簪子,其实是她自己的,并非黄爱莲的,但她捧了过去,笑道:“小生于来路上捡得一枚簪子,想来,当是姑娘的。”

黄爱莲缓缓欠腰,接了过来,侧眸一笑,道:“哪就多谢小郎君了。”

有着富可敌国的身家,但是总喜欢别人的东西,一枚簪子也不放过,哪怕是枚烂簪子,哪怕拿回去之后,也不过丢到首饰匣子里落灰,黄爱莲对于世间的任何东西,都有一种,掠夺性的,占有式的欲望。

而且,因为锦棠生的绝美,月光下悬鼻高挺,眸澈若水,而黄爱莲又是一个喜欢以貌取人的,最喜相貌俊秀的小小少年们,于是不由多看了锦棠两眼。

上下打量过,锦棠虽是男子普通的直裰,但是用柞蚕丝和纻丝相混和,再以棉布为基底,织出来的最名贵的面料,细软光滑,一瞧着是一身的贵气。

再兼她住在整个河西最豪华的客栈之中,基于生着一双势利眼,黄爱莲于马上宛然而笑:“但不知小郎君住在哪间房,明日姐姐亲自上门,拜谢。”

锦棠抱拳,道:“就在人字第七号房,徜若姑娘肯前来,陈某静待之。”

“但不知,小郎君的名为何?”黄爱莲又道。月光下一双眸子里满含情愫与仰慕,垂眸望着锦棠。

重活一世,先一步勾搭上了丈夫的外室,这是锦棠始料未及的。

她仍是抱拳,又道:“至美,小生名叫至美。”

陈至美,这可是陈淮安的字,皇帝赐的。

但如今,皇帝还不曾为陈淮安赐过字,所以,按理来说,陈至美这个人,黄爱莲应当不认识。

锦棠有此一问,是因为,她一下怀疑,黄爱莲是否也有预知后事的能力,才会上辈子处处占尽先机,将她赶尽杀绝。

若她说出陈至美三字来,黄爱莲会有迟疑或者停顿,就证明她也重生了,并且预知后事。

但并没有,黄爱莲复述了一句至美,嫣然一笑:好名字。

素不相识的,锦棠不可能知道黄爱莲要引起河西堡的动荡,其筹码是什么,就必须与她相识,并套出她的筹码来。

黄爱莲手中持着锦棠的簪子,放于唇边,缓缓儿吻了一吻,侧眸飞了个极具深情的媚眼儿,转身离去。

如此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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