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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活的小心翼翼的,但現在這森林裡大約是沒有什麼生物能危及到他和種子的安全了。
從這方面說,他是挺感激人類的,但是,他沒忘記人類對於它和種子來說也很危險,人類可是揚言要將變異種斬殺殆盡的。
他腦海里閃過多年前那人類幼崽兇猛的朝他撲過來的畫面,猛的抖了抖身子。
他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把種子找到,找到了立馬帶回來,絕不耽擱。
思及此,他打開了智腦,智腦屏幕上顯示了一張地圖,地圖上有個紅色的標註,這個標註就是他的種子現在所在的城市。
這些天,他消化了更多得人類記憶,知道了更多關於唐傑的消息。
唐傑今天會在三源市舉辦一場見面會,而後會留在那裡拍戲。
他還沒有消化完人類的知識,並不清楚什麼叫「見面會」什麼叫「拍戲」,但問題不大,他知道種子會留在那個城市就夠了,他找種子去三源市就對了。
他加快了腳步,智腦提示前面就要出叢林了,出了叢林就能使用智腦坐車去三源市了。
朝前走了一段時間,他越過最後一棵高大的樹木,眼前豁然開朗,藍天白雲抬頭可見,陽光灑下,照出一片的亮堂,讓長久在森林裡的葉華不適應的眯了眯眼,他的腳下是一片濕潤的土地,土地上長了些雜草,稀稀落落的一片雜草中有一條窄小的土路,他順著土路往前走,沒多久,就看見了一條寬闊的公路。
此刻,他正站在公路旁。
那公路鋪了人類社會獨有的材料,硬得像石塊,被太陽曬的發燙,他赤腳站在上面,植株便感受不到泥土的芬香了,根部也無法接觸到鬆軟的土地了,他像是失去了樂園,渾身都不自在,若是植株狀態,此刻他的枝葉肯定萎靡的下垂了,他不舒服的往後退了兩步,腳底的肌膚貼到了土路的泥土上才感受到了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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