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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尽情的作死,疯狂在死神的边缘试探。
结果自然可想而知,通通被蝙蝠侠强制沉眠了。
得到这些信息,林讯只有一个结论。
哥谭市...此地不宜久留。
去阿卡姆完成支线任务就走。
原本有心接近蝙蝠侠和詹姆斯戈登的林迅,已经发现了这座城市的不对劲。
因为越近哥谭市越接近这两位主角,就意味着越容易被他两带偏。
这概念规则的力量。
林讯有做个实验,比如谋划抢劫一家超市,原本计划抢点钱就走,可不知道怎么的脑海里就忽然想到要把詹姆斯戈登绑过来当做人质,让其观摩自己的成果。
哪怕就算抢劫超市和绑架詹姆斯戈登,二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林迅当时已经是心动了。
更可怕的是,好巧不巧的正好在玻璃门上看见一口咬着汉堡的詹姆斯戈登。
要不是有零元购的小黑先他一步,绑架了戈登,林讯差点就凉了。
只能说概念化的能力实在是可怕。
经历过一次险死还生的危机,林迅在也生不出在哥谭市里驻留的念头。
因为蝙蝠侠与戈登在哥谭市就是无敌的。
无论是什么样的超级罪犯,在面对蝙蝠侠时,都特么撑不过三招。
不走留着就是死路一条。林讯可以肯定自己留在哥谭市的最终结果,要么是被他两同化,要么就死于非命。
基本没有第三种选项的可能。
系统之所以把主线任务设置在数千公里之外其他州的自杀小队,恐怕就是判断如今的林迅根本无法在哥谭市久留吧。
更何况这次的主线任务也很奇怪,竟然是生存任务。
生存任务。
林讯已经有好久没有感受到过生存模式了。
会有什么样的危机,让他这具拥有钢铁之躯的超人在面对任务时还会处于下风呢?
不仅让他产生一丝好奇,就这样抱着一丝好奇的林迅来到了阿卡姆疯人院。
pS:昨天晚上退烧,但今天似乎还有些难受。
到底是啥原因啊?困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