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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有些不自在。他咳了一声,然后才轻声问道:“你上次和我说,锦绣的婚事已有眉目,不知道你看中的是哪家?”
崔成远端着杯子的手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慢慢道:“卫国侯李家的嫡长孙,李崇文。”
崔国公的眉头皱了起来,声音低沉:“不成。锦绣的性子你和我都知道,她是做不了宗妇的。她就算真嫁过去了,一家大大小小的事,哪里顾得过来,哪里过得了日子?”
“爹您先别急,慢慢说......”崔成远把玩着手上的杯子,长指摩擦着那光滑的杯壁,那刻着秋日游山赏枫的景致的杯壁在他带了茧子的细指间转动,颜色鲜亮而有意趣。
崔成远如同寒潭的眼睛静静的看着崔国公,缓缓说道:“人的性子有天生的也有后天的。锦绣这性子,虽有天生的缘故但也是因为父亲你不管不问。她自小长在母亲身边,既要照顾母亲的病又要应付母亲时有时无的任性天真,她的性子自然只得柔顺。父亲您身为人父,在这过程之中,可曾有过半点关心或是起心要去教育引导?哪怕是起意寻个教养嬷嬷?”
“你这是在怪我?”崔国公闻言面色微沉,语气虽然听不出情绪,但声音还是冷冷如冰泉。
崔成远摇摇头,平声静气,真心实意的说道:“您想多了。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有一个好父亲。”
这一声“好父亲”让崔国公的神色微变,过了一会儿他才低头叹气:“是我不对,你们兄妹,我都不曾真正尽过为人父的责任。”他抬眼看着这个已然长大的儿子,心中忽然觉得无力而酸楚。
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他好似要将那些埋在胸间的气都叹出去。昔日牙牙学语、喜欢躲在他身后的孩子都已经长成如今的模样。和他想象的一样,那样英俊,那样强壮,如同一株亭亭如盖的大树,已经可以独自去经历风雨。
崔国公缓缓的笑了一声,带着一种深沉的自嘲和不可言语的讥诮,本来平静的脸上,法令纹显得深刻而苦涩。他难得说了句心里话:“其实,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既不能守住承诺也不能履行责任。一把年纪,都活到了狗肚子里了。”即使是英雄暮年,也有无可奈何之叹。
崔成远不吭声:他幼时的记忆里,崔国公真的算是个好父亲。比起前头平平无奇的兄长,他自小天分极高,过目不忘,无论学什么都是事半功倍。
很小的时候崔国公就开始教他学文习字。是崔国公手把手的教会他拿笔写字,哪怕公务再忙,他都会抽出时间查看他的功课。少年人总是性情跳脱、自命不凡,喜欢耍些小聪明,等他稍大了一些就借着崔国公不擅长书文的短处随意做些功课来糊弄他。最后事发,他被崔国公用家法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一身是伤的趴在榻上等崔国公来给他上药。那个时候,他是真心觉得自己有一个好父亲,如同高山一般的叫人仰望敬服,永远都会张开手将他护在身后。
可是,前世他被贬官北地的时候,他才忽然发现,崔国公对他的好是有限的,尤其是不能和他的大哥进行比较。就像他教他学文习字,最初的想法也不过是让他不和兄长争这国公爵位。他大哥是嫡长子,他是继室所出,要分清长幼和轻重,这想法在礼法情理上都无可厚非。可是,为人子者,总是希望可以得到父亲真真切切的慈爱,而不是那总是被称斤论两计较过的父爱。
不患寡而患不均,他意难平的不过如此。
可是,就像崔国公自己所说的,他既没能守住对发妻专一的承诺,也没能真正的尽一个父亲的责任。他一直在自身的感情和个人的责任之间徘徊,最后哪一样都没做到。他自己心里,未尝没有煎熬痛苦。
崔成远那颗早刀山火海、冰天雪地里面锻炼出来,紧硬如铁石的心仿佛也动了动,他暗暗的在心底叹了口气,转开话题说道:“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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