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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六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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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说,一场战争的胜负,在开战前其实就已经决定了。

我觉得这话一点不假。

越是高端的战斗,偶然因素的作用就越小,天空竞技场一千分级别的战斗,双方相差三百分都时有翻盘,然而到两千三百分以上,分数相差二十分以上,翻盘的可能就不足两成,少数以弱胜强的战例,也是一方隐藏了底牌,导致竞技场估分不准。

至于神战,其实就更没悬念了。

所以我和银霜携手归来时,风平浪静,天地清明,心中一片安然。

胜利来的就是这么简单。

很多人幻想神级战斗应当是震天撼地,华丽之极,神明们艹纵着各自的法则,投影出万千世界的幻象,一场战斗在梦境中可以经年累月而不射……事实上,当年莎莎姐和老温头的确是那么战的,一个投影神国,一个投影深渊,千万神使和恶魔杀成一团,天地扭曲,山河崩裂,场面华丽地一塌糊涂。

但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那场战斗实在太低端了。

莎莎姐是被魅魔的种族限制给束缚了,她不让自身沾染神姓,注定只能是最强的凡人。而温斯顿则是智商不足胜任神明,两人虽有媲美神明的战力却没神明的手段。

神明的手段是怎样的呢?

说出来大概很多人不相信,其实主神级的战斗基本就是双方本体贴身肉搏,场面跟菜市场小贩大战城管差不多,要多粗野有多粗野,唯一的不同就是万一某一方力道没控制稳妥,余波往往能扫平半个大陆……这种事神明一般为了面子不愿承认,所以教会总是雇佣一帮落魄不得志的流行小说作家来写教会史诗,好一通意银发挥。

其实当年光明神和黑暗神正面交锋的时候,都是抡圆了胳膊直接抽脸的,黑暗神比较没下限,还会猴子偷桃。

所以,我和银霜大战混沌神,场面乏善可陈。

战前,我右手铁锤左手镰刀,宝书胸中藏,银霜白衣胜雪,圣剑手中握。

这些东西看起来只是普通武器,其实算是法则的高度凝结物,具体原理太复杂不解释,总之记得攻击力基本都接近数据溢出就可以了。

摆好架势,我俩冲上去狂劈乱砍,混沌神以一敌二,果然神威凛然,被劈得屁滚尿流,惨叫不休。

……唔,这么形容战局未免不够客观,过分强调了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却没摆明一个道理:革命不是请客打炮,是要流血牺牲的。

说来,战局其实真心凶险得很,混沌神之所以打得惨淡,是因为它诞生时间太短,智商情商无限接近于零,作战更毫无技巧可言,所以虽然它的绝对力量强过我和银霜的总和,实际发挥的实力连一半都不到。

但它的学习能力可真强,不愧是诞生自全人类信仰的神明,智商大约也有全人类总和那么高。

幸亏大陆上不少人智商是负数,否则这家伙怕是一出生就天下无敌,我和银霜也只能给人家送菜。

当然,饶是如此,我俩也只能算是险胜,万幸我和银霜赶早不赶晚,距离封印解除还有大半天时间就冲上去和它死磕,正赶上混沌神的智力还没充分发育。而等战局打到一半,这家伙已经能凶猛地反扑,将我和银霜压在下风。

我俩就在想,若是晚来半天,这家伙一上来就是完全形态,这还打个鸟?

所幸前期劣势太大,后期的雄起已经不足以翻盘,混沌神终于还是倒下了,我的铁锤镰刀,还有银霜的光明圣剑同时击中了它,混沌神从此烟消云散。

那家伙死前居然吐出了蓬莱语:“我不甘心!”

是啊,换了我我也不甘心,好容易投胎穿越成了天下第一,结果还没挥棒走江湖,人家就把你的人生腰斩烂尾,我想大概绿帽接盘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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