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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絕對不是一天就培養得出來的,也不是如老師所說,拾荒就不必念書,乾脆就可以滾出學校的。我自小走路喜歡東張西望,尤其做小學生時,放學了,書包先請走得快的同學送回家交給母親,我便一人田間小徑上慢吞吞的遊蕩,這一路上,總有說不出的寶藏可以拾它起來玩。
有時是一顆彈珠,有時是一個大別針,有時是一顆狗牙齒,也可能是一個極美麗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隻小皮球,運氣再好的時候,還可以撿到一角錢。
放學的那條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來也頂好不要成群結隊,一個人玩玩跳跳撿撿,成績總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撿東西的習慣一旦慢慢養成,根本不必看著地下走路,眼角閒閒一飄,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這些學問,我在童年時已經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時代,我曾經發狂的愛上一切木頭的東西,那時候,因為看了一些好書,眼光也有了長進,雖然書不是木頭做的,可是我的心靈因為啃了這些書,產生了化學作用,所謂&ldo;格調&rdo;這個東西,也慢慢的能夠分辨體會了。
十三歲的時候,看見別人家鋸樹,鋸下來的大樹幹丟在路邊,我細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緣,顧不得街上的人怎麼想我,掮著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寶貝也似的當藝術品放在自己的房間裡,一心一意的愛著它。
後來,發現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裡的一塊好木頭上洗衣服,我將這塊形狀美麗的東西拾起來悄悄打量了一下,這真是寶物蒙塵,它完全像復活島上那些豎立著的人臉石像,只是它更木頭木腦一點。我將這塊木頭也換了過來,搬了一塊空心磚給阿巴桑坐著,她因為我搶去她的椅子還大大的生了一場氣。
在我離家遠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說堆滿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來的好東西。當時我的父母一再保證,就是搬家,也不會丟掉我視為第二生命的破銅爛鐵。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當時的畫室,讚不絕口,也有一些親戚們來看了,直接了當的說:&ldo;哎呀,你的房間是假的嘛!&rdo;這一句話總使我有些泄氣,對於某些人,東西不照一般人的規矩用,就被稱做假的。
我雖然是抗戰末期出生的&ldo;戰爭兒童,&rdo;,可是在我父母的愛護下,一向溫飽過甚,從來不知物質的缺乏是什麼滋味。
家中四個孩子,只有我這個老二,怪異的有拾廢物的毛病,父親常常開導我,要消費,要消耗,社會經濟才能繁榮,不要一塊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個幾十年。這些道理我從小聽到大,可是,一見了尚可利用的東西,又忍不住去撿,撿回來洗洗刷刷,看它們在我的手底下復活,那真是太快樂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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