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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据说在大涅盘以前是这个名字。
茫茫山中有巨兽侵扰,林间有猛禽盘旋,千百里地,再看不到人类的文明。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还是有许些在人类在群上之间苟延。
“阿哥,老爹,今天收得好多?”
“幺妹就是鬼精,还没得进门就问到香味咯。”
一个魁梧的青年托出身后藏着的猎物,是一双差不多一米长的獠牙和一两个人那么大的豪猪脑袋,再跟在后面,是一个扛着更加庞大的豪猪尸体。
魁梧男人一只手敲了敲青年的脑袋,一只手用力把豪猪的尸体丢到专门放战利品的一般。
“阳小子别乱说,血腥味怎就是香味了,把幺妹当怪物了不是。”
“嘿嘿,这家伙味道可不一样哩。”
大山里的怪兽种类很多,但也不是什么怪兽的肉都可以食用,有的难以消化,有的含有剧毒。
三人在山里的生存并不轻松,刚开始的时候一些怪兽的肉就算散发恶臭,也要强忍着吃下去,就算是带着一点微弱毒性,只要是不会拉肚子,都是可以充饥的。
而豪猪这样的血味,对于几人来说说是“香味”也没用任何问题。
“对了,今天还有意外收获哩。”
魁梧男人说着又从背后背包里掏了掏,掏出了两颗巴掌那么大的电池。
“幺妹”眼睛一亮,里马夺了过来。
“这玩意还有电嘛?”
“哈哈哈,那就得你自己试试看咯。”魁梧男人笑道。
幺妹拿着大电池来到隔壁的洞穴,里面摆列着的全是破旧机械零件,从一堆杂物里翻出几个小电线,接上电池,在连到一个灯泡上,灯泡立即冒出一点微弱的亮光,照在幺妹喜悦的脸蛋上。
然后又把目光转向一边的收音机。
“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呢?”
“出来吃晚饭咯幺妹。”
“好哩!”
……
有好运的时候就会有坏运的时候。
这一天阿爹又受了伤,这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了。
阿爹是陈阳哥哥的父亲,至于幺妹儿是多年前阿爹逃难的时候捡来的。
阿爹说,当时之所以捡上幺妹儿是怕父子俩在逃难的过程中饿死了,好在幺妹儿的运气还不错的。
或许也是借着这份运气,三人在山里面生活了整整五年。
而这一次,是幺妹儿这五年来第一次见阿爹受这么重的伤,陈阳哥哥把阿爹带回来的时候,幺妹儿还以为阿爹已经死掉了。
阿爹说他不敢死,他如果死掉的话,陈阳和幺妹儿不可能在这山里活下去。
“好在阿爹我撑过了这一回。”
阿爹是个很乐观的人,不过这一次就算他说出这样的话,脸上却也挂不住笑容了。
那天之后,三人似乎回到了刚刚进入山林里的生活,小心翼翼,大多时候只能靠着捡剩度日,有些好运的日子里也还会捡到豪猪肉哩,不过味道自然是有些不同。
又过了好久,幺妹和陈阳又大了一岁,阿爹却像是老了十几岁,头上已经全是白头发,脸上的疤和皱都叠到了一起,身体就像是枯柴一样。
幺妹儿看着阿爹的样子,又想起阿爹说为什么要捡自己的话,这个时候,反倒是像自己要把阿爹吃了一样。
这些时间幺妹儿修好了捡来的手音机。
原来在大山外面,还有人类住的房子,还有人类建的城市,幺妹儿好憧憬,但是幺妹儿知道,自己恐怕看不到了。
又有一天,是陈阳哥哥受伤了,在洞里躺了三天,不过陈阳哥哥反倒是安慰着幺妹儿,就像好多年前阿爹安慰着两个小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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