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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稚盯著那個頭小小的櫻桃陷入了沉思。

宋以前的,櫻桃的吃法相當豪放,加糖又加酪,不像水果,倒和後世的奶酪製品十分相似。

到了本朝,這種濃墨重彩的吃法逐漸沒落,改為和現代差不多的吃法:當水果吃。

本朝果農種植的櫻桃主要分為四種:果皮深紅色的朱櫻,果皮淡黃色的蠟櫻,果小而皮紅的櫻珠,紫色帶黃斑的紫櫻。其中味道最甜美的要屬蠟櫻。

面前小販賣的櫻桃,應該是櫻珠。櫻珠味道酸甜,酸大於甜,作為水果來說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做成櫻桃煎卻很合適。

本朝人對乾果蜜煎的喜愛,到了一種離譜的地步。

臨安街頭市面上有眾多乾果子出售,少說有幾十種,如梨有梨條、梨乾、梨圈;棗有膠棗、棗圈、肉芽棗;李子有嘉慶子、烏李、李子旋;山楂有查子、查條……此外還有溫柑、金橘、龍眼、荔枝、芭蕉乾等。1

櫻桃煎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種,蘇軾曾經寫過的「爛櫻珠之煎蜜」,指的就是蜜煎櫻桃。

蜜餞果子不出數,需得多買一些,林稚將所有櫻桃打包帶走,拎在手裡掂了掂,估計得有五斤。

雖說有五斤果子,真正做出來的成品也就一斤左右。

回到小廚房,洗淨櫻桃,用筷子戳掉櫻桃核,加糖攪勻,醃製半個時辰。上鍋小火煮開,放蜂蜜慢煎,最後加一點點鹽提味,收汁盛出。

煎好的櫻桃色澤深紅,表皮微微皺起,顆顆分明,還帶著汁水,酸甜氣息濃郁。

不曬的話可以直接拌杏仁豆腐或冰粉吃,櫻桃汁也可以沖水喝;曬乾的話就成了蜜煎櫻桃。

林稚捏起一顆櫻桃干放進嘴裡,酸酸甜甜,很有嚼勁,因為放了少許清鹽,並不膩口,挺好吃。

又用櫻桃汁沖了杯飲子,放井水裡鎮一鎮,冰涼可口。

慢悠悠吃完這頓櫻桃下午茶,他把剩下的櫻桃鋪在陽光底下暴曬。

這幾日天氣晴朗,旭日高懸,才過去半天,櫻桃煎便曬成了,正好趕上他出完早市的攤,晚上拿到夜市去賣。

因著不用推爐車,林稚這一趟夜市之旅走得前所未有的輕鬆,第一個到達了攤位。

把攤支起來,擺上櫻桃干,誘人的紅艷色澤很快便吸引來不少客人——當然,大部分還是女客。

除了有林稚這個顏值擔當坐鎮,再加上櫻桃煎味道甘美、酸甜適中,很得女孩子們的喜愛,兩相相加,女客想少都難。

「小郎君今日改賣櫻桃煎啦?」有女郎笑問。

林稚答道:「對,剛好看到有人賣櫻桃,就買了一些。我第一次做,女郎且先免費嘗嘗味道?」

「不用!我在你這裡買過雞蛋餅子和豬肉夾兒,味道都很不錯,相信這次也不會讓我失望的。」

林稚笑著給她裝了一袋。

女郎付過銀錢,笑吟吟伸手接過,突然不知瞟到了什麼,斂好表情,忙不迭提著裙子走人了。

「這小娘子看到什麼了?臉色變得這樣快。」

看著對方行色匆匆的背影,林稚正疑惑著,一道嬌蠻的聲音傳入耳中:「這麼大的街市連個能入口的乾果蜜煎都沒有,程硯清,你行不行啊?」

說話的是個綠衣少年,大約十五六歲,一雙銷金大袖隨他的動作飄飄飛揚,光從那道金縷縫就能看出,對方必定是個富家小少爺——而且是個脾氣不大好的富家少爺。

敢情剛剛那買櫻桃煎的女郎,就是躲這位千金少爺去了。

千金少爺身後跟著一個青衫男子,二十出頭,正執著一把烏木描金的扇子不停扇風,十分瀟灑風流。他身上的青衫並非京朝官那種青綠袍子,而是同樣重工織就的寬袍長裾。

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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