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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越女争锋1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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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为了准备今天比美大赛,郑旦和她的幕后推手风湖子已经卯足了劲,立志一战成名。郑旦当初想法简单,只是想争一口气,战胜西施,捡回脸面,经过风湖子点拨,这才醒悟。这次选美意义远远不止此,只要夺得第一名,不但光耀乡里,而且名扬天下,甚至连几千里之外的周天子和各大天下诸侯的酒宴上很可能出现郑旦的名字和事迹,到那时万众瞩目,定能不负天地造化之功,助你干出一番大事业来。这是百年一遇的好机会,一个姑娘家花季岁月也就那么几年,如白驹过隙,而如果没遇到机会,长得胜过天仙终是芳香一囿,在一亩三分地里静静绽放、静静凋零,最后默默归于尘土,不能芳香弥漫天地间,恩泽普施天下,真是天大的浪费,辜负天地造化之功。

郑旦听了风湖子的话,胜读十年书,脑瓜马上开窍,浑身上下热血沸腾,壮志凌云。很可惜这是比美,不是比武,倘若是比武,郑旦一定能让对手尝尝一剑封喉的滋味。

风湖子之所以隐居勾嵊山,把它作为自己最后的归宿地,本来就是想找机会成就郑旦的,现在天赐良机,怎么肯轻易放过?风湖子甚至认为这次郑旦非夺冠不可,因为他潜意识里感觉到冥冥中有股力量正在把自己一眼看中的美人苗子郑旦推向历史舞台中央。他曾是天下美女的欣赏着,现在人老了,反而变得不甘寂寞,从美女欣赏者转化成美女制造者。他自觉必须成全郑旦,才能算不虚度此生。所以这老头子也是豁出去了,把自己的宝贝、那把名扬天下的龙渊宝剑送给了郑旦。这龙渊宝剑乃是无价之宝,光是取材就毁了一座大山,冶炼更不用说,烧光一座原始森林的木材,取尽十条溪流的太渊之水,这仅仅是本身物质成本,还不包括工匠高超的工艺水准、发生在这柄宝剑背后的人文故事,其艺术价值和历史文物价值还要翻上数倍。这样的无价之宝足以换来整条浣纱溪两岸所有村落、市集、田地的所有权,风湖子疯了,完全不考虑郑旦这样一个未见过世面的小姑娘是否能担当这样国之重器,这不是怀璧夜行吗?要是碰到懂行的劫宝的歹人,会给小姑娘带来性命之忧。让天下诸侯们知道了,就算派出一支部队来抢夺都是值得的呀!

而郑旦也是求胜心切,只求效果,不怕危险,还真敢光天化日之下背着这样的无价之宝招摇过市。

宝剑美人两全其美,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座下的小毛驴。本来郑旦想好要骑一匹大白马的,自己一身黑衣,如此黑白分明,对比强烈,视觉效果最佳。可惜她的朋友黑夫不争气,说好的这匹白马他会想办法借来,可是到了时候,大白马不见,只牵回来一头小毛驴。越人喜欢养牛,牛管用,不爱养马,马精贵,所以整个浣纱溪也就暨胤家有大白马,可是暨胤是个怕事的,知道郑旦的用白马的目的,帮着郑旦等于就是损着西施,他吃足了两个小丫头的苦头,宁愿躲得远远的,小姑娘长得有多少美就有多少烦心事,要是相貌平平,有这么多烦心事吗?他才不想在两个族姓之间制造不平衡,所以找个借口,把大白马送到一个亲戚家藏了起来,你们去好好较量吧,此事与我无关,千万别惹上我。

没有大白马,郑旦霸气大打折扣,不过小毛驴也行,虽有美中不足,可是利用好了,可能缺点变优点。还真是,这不小毛驴一叫,果然把大家的目光转移过来。

风湖子对郑旦的形象是进行了私人定制的,郑旦的父亲是不管事的,郑旦的外婆家的人审美观俗不可耐,都以为外甥女郑旦要改掉自己孤傲的性格和冷峻的表情,从西施身上学一点乖,取长补短,意思就是要磨掉“冷“字,才能取悦大众、争取观众、打败西施。风湖子力排众议,认为就是要突出郑旦身上的“冷”字,不但不能“磨掉”,而且要无限张扬,在“冷”字上做足文章,风湖子毕竟是行家,他认为郑旦之美遗世独立,决不能跌落尘埃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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