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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霜霜瞥了眼裴远志,那手上,果真好些横七竖八的小口子,正一个个往外渗血丝。
确实夹的不轻!
可这才对啊,龙虾不发威,当它们虾米啊?龙虾也是有螯肢的好不好?
她下了死命令让龙虾夹他,能不夹破吗?
行了,上回这混蛋开车吓唬她,弄她一脸灰的事,就算扯平了。
林霜霜一句话不说,淡漠的转头,推了车淌几下,跨上就走。
“哎,哎,我跟你说话呢,哎!”
裴远志举着手追了几步,眼看着林霜霜越走越远了,他无奈的放下手,却移不开眼。
她骑在自行车上那背影,细细的腰,优美的曲线,可真好看啊!
“行,死女人,不就是喜欢了我这么久,我没理你,现在开始玩欲擒故纵了么,知道了,下回,一定好好的给你机会。”
裴远志扯着嘴角痞痞的笑了笑,甩着手就回汽车上去了。
一个乡下娘儿们,他要撩,还怕撩不到?
***
林霜霜往苏城方向骑。
既然现在有了点钱,她也想买一点面霜什么的,好好保养保养皮肤。
乡下供销社的东西种类少,销路慢,也不知道过期没有,还是去苏城买比较好。
只是这裴远志,怪讨厌的,上回也在这附近遇见的他,看来下次,这个镇,她不能来卖鱼虾了。
林霜霜一边骑一边翻着原主的记忆,真是好一阵子恶寒。
所谓男神,就是那种看一眼,就觉得这辈子跟自己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但却又幻想着希望万一能有关系的男人。
裴远志,是原主林冬雪的男神。
裴远志家里是东山镇上的,据说有个叔叔还是伯伯,当着东山镇的书记哩,裴远志自己的爹也是哪个厂子里的供销科长,很会搂钱;
裴远志还替镇书记开车,是东山镇上第一个可以成天把小汽车开回家、或者开进城满世界溜达的男人。
裴远志家里条件比一般人家都要好,据说有电视机的;
他娘还烫头发,戴金戒指,出门要涂脂抹粉,可洋气了!
镇上人家和城里人差不多,裴远志没下过地,又长得好,一向细皮嫩肉的;
一双桃花眼不笑也像笑,笑起来更是勾魂;
勾原主林冬雪的魂,也勾镇上很多小姑娘的魂。
但凡有裴远志在镇上出没,是会有很多小姑娘主动找他搭讪的。
原主林冬雪是主动小姑娘的其中之一。
因为原主和裴远志的外婆家同村,又和裴远志的一个表妹是同学,搭七搭八的关系见过几回以后,原主看见裴远志,就忍不住的脸红心跳,喜欢得紧,但也低到尘埃里。
听说裴远志还谈过城里对象,可漂亮了,但是最后裴远志都没要,因为据说是城里哪个大官家的女儿也看上了他。
所以,裴远志是原主的男神,可望不可及的那种,可以让她死心嫁人但一直放在心里向往的那种。
“啧啧!白痴!招惹这种人!”
林霜霜想着原主记忆里,那种对裴远志谄媚笑着的鬼样子,不禁气得骂了一句。
但愿以后别再遇上那个裴远志了,生生的恶心她啊!
这年头就是这样,会开汽车的好像会开飞机似的得意,还成天花喳喳的撩拨小姑娘,这种人不就是后世的渣男吗?
林霜霜甩了甩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甩出脑海,便全力的往苏城骑去。
八十年代初的苏城,百货公司化妆品柜台的品种依然不多。
林霜霜在约摸两米长的柜台边从东看到西,再从西看到东,最后让营业员拿了三盒蛤蜊油、三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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