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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六佾之礼:我行我素,一切为了兄弟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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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还政于鲁允的。

也就是说,鲁隐公所做的为先君鲁惠公重新操办葬礼,其用意就是为了突出自己对鲁允的重视。

史料记载,尽管这次重新为鲁惠公办理葬礼的一切工作是摄政的鲁隐公在做的,但他把这个隆重的国葬仪式,交给了鲁允主持。

于是,前来参加葬礼的列国诸侯和卿大夫看到的鲁国国君,是鲁允,而非摄政的鲁隐公。

只要符合鲁允利益的事,鲁隐公都认为是极端重要的大事。比如鲁隐不但重新安葬鲁惠公,还在公元前719年12月鲁惠公夫人仲子去世时,请求周天子予以礼遇。

当时天子周平王专门派大夫送来了相关葬礼用品,史料记载为赗,即四马拉的乘车和五匹绢帛。

这种葬礼知识非常繁琐,比如,单单是讲这个下葬所用到的乘车,如果是天子乘车,则是六匹马拉的四轮二轴的乘车。诸侯所用到的则是四匹马拉的两轮一轴乘车。大夫则是三匹马拉的舆,而且这个舆要比车小。天子之士是两匹马拉的舆,诸侯之士则是一匹马拉的舆。

复杂吧?我们大致了解一点即可,实在太枯燥了。但我们从中可知,摄政的鲁隐公为仲子所办的丧事,其规格是相当高的。

相比于鲁允的生母仲子,那鲁隐公自己的生母声子则要寒碜得多。公元前720年4月24日,声子去世了。她的丧事非常简单,一没有给同盟的诸侯发出讣告,二下葬后没有安排在祖庙哭灵,三是祖庙中声子的牌位未放在鲁孝公夫人的牌位旁。

很显然,鲁隐公虽然贵为摄政国君,但他并没有因为自己享有国君一样的特权而给自己的生母搞一个僭越的葬礼。鲁隐公就是要让世人知道,自己仅仅是摄政的,而非是正式的国君。正式的国君,那是鲁允。

鲁隐公无时不在注意着自己的低调处事理念,凡是与自己有关的,都要低调处理;相反,凡是与鲁允有关的,他都要高调处理,以突出鲁允作为鲁国国君的正统性和国君权威。

公元前718年9月,鲁国发生了螟虫害,影响了庄稼。根据相关史料的记录,这次虫害并非大规模,也就是说,并非严重灾害。

但鲁隐公准备利用一下这次虫灾。

鲁隐公主持了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动,祭祀的对象却是已故的先君夫人仲子。为了祭祀仲子,鲁隐公特地建造了一座仲子庙。现在,仲子庙落成了,鲁隐公主持的祭祀活动也隆重开展了。

为仲子建庙,就是邀请仲子的鬼神入驻此庙,并享受祭祀所用的牺牲。目的就是请君夫人仲子保佑鲁国以后风调雨顺,物产丰富等等。

但这个是次要的,对鲁隐公来讲,他的主要目的是要突出仲子的地位和影响力。所以,在祭祀仲子这事上,鲁隐公把祭祀规格放在了第一位。

祭祀规格之一,便是关于祭祀仪式中所用到的万舞规格。这个万舞,就是持着某种特定羽毛在场中央跳舞,这个特定羽毛往往是雉鸡的尾羽。

当时按周礼规定,天子可用八佾舞,这个八佾,指的是八八六十四人。周王朝的三公,可用六佾舞,即三十六人。诸侯可用四佾舞,即十六人。有功之士大夫可以奉命用二佾舞。

现在是谁享用这个佾舞呢?是已故的先君夫人仲子,那仲子的地位最多不过是诸侯,也就是只能用四佾舞。但鲁隐公却用了大周王朝的三公之礼,即六佾舞。

这在当时来讲是僭越礼制的做法,但鲁隐公却坚持这样做了。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突出仲子的地位,就这相应地突出了鲁允的地位。

当时有人劝鲁隐公不要僭越礼制,鲁隐公却认为,天子曾经规定,鲁国在祭祀鲁国先祖周公甚至可以使用天子礼,故鲁国在这方面享受的地位那是高于一般诸侯的。那相应的,祭祀国君及夫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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