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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过饭,你提下当家的名字,他说不定就会收下你。其他的诸位,我家银两还有其他轻便盘缠,等下就一并拿出来,这些家具啥的,大概不好搬走。多好啊,大家分了银两和盘缠,就一起去南蛮做野人。”
“只是你,还有你”,王雍容恶狠狠地指着桓景、桓宣兄弟二人,”你们不能走。当家的留下的白云堡,你们就是死也要死在里面,我这个做娘的可以陪着你们一起死!“
她将发簪望身旁的桌子上重重一扎,发出铮铮的响声。
大家默不作声,不敢抬头仰视。
“是啊,大家去逃跑啊,多方便的事儿。只是我王雍容绝对不会逃跑,我也绝对不会让这两个桓家人逃跑!桓家人都逃了,白云坞也就不存在了。过个两年,这里就是野狗聚集的地方,叫狗子村也好,叫狗子屯也罢,谁知道呢?我们晋人都逃了,晋国也就不存在了。过个二十年,这片土地就是胡人的牧场,叫祁连牧场也好,叫焉支草地也罢,谁在乎呢?
“只是,我们百年之后,和祖先还有逝去亲人的魂灵重游故地的时候,看见野狗在白云坞的废墟上游荡嬉戏,看见胡人的儿童拿着破败的书简抽签玩耍,看见京城的华表被当做粪坑的垫脚石,大家又要怎么和他们解释这一切呢?如果是那样,至少我是不敢面对我丈夫!”
王雍容之前一直忍着不在众人面前流泪,即使是听到桓宣传来丈夫战死的消息,也要偷偷拭干眼泪,才面对众人。
现在她终于克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众人也随之唏嘘落泪。
“所以我王雍容宁愿死在这里,也不愿逃跑!至少这样死后见到当家的,我还可以说,我是为了守卫白云坞而死,我尽了力!”她一字一顿地喊了出来。
众人沉默了,如果不是兵荒马乱,他们自己也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但是一方面是害怕乱兵劫掠,一方面也是不愿做出头鸟,想再看看别人的提议再做定夺。
“既然夫人愿意留守,那么我这条命是夫人给的,我也选择留守。”燕燕不失时机地起了一个头。
接着燕燕的话头,众人有表决心和夫人同仇敌忾,愿意留守的;也有委婉质疑白云坞守备力量的,不一而足。总的来说,大家的共识是如果可以,不想抛弃土地,但是要保证能守下来。
在这喧闹声之中,桓景陷入了沉思。
他是个理智的人,虽然一度被这家人打动,但自己终究和白云坞非亲非故。眼下要他留守,其实是不大乐意的:与白云坞共存亡。说起来容易,但是实施起来可是要命的。
之前关于盐水的建议也好,急救也好,都是些日常的差事。但是带兵打仗?自己除了玩过全面战争系列,背得了一点孙子兵法。对于古代战争,可是一点经验也没有。
但是作为一个初创公司的前职员,他很清楚风险往往也是机会。如果自己真能指挥白云坞众人挺过这一次的危机,之后这些人都会死心塌地跟随自己。
那么,有没有不要自己冒生命危险,却能空手套白狼的方法呢?
忽然,他脑中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妙招。
他干咳了一声,“如果要守住白云坞,我倒是有个办法。乱兵不过一千人,谯城兵力虽少,有没可能去谯城借兵?”
“说得倒轻巧,苦县离这里就六十里地,乱兵完全可以朝发夕至,救兵根本来不及。”一个小老头不屑地说,他是附近有名爱唱反调的家伙。
桓景向桓宣使了个眼色,“弟弟,你从乱军里逃出来,应该知道要走多久。”
“他们至少要后天才能到”,桓宣说,“一方面是要聚拢更多的败兵;一方面是乱兵纪律涣散,基本是一路走一路抢,一天能走二十里就很不错了。”
“那么,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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