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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虽然她是真的很想和他一间房,但估计说了,慕宸会黑脸将她给扔出去吧?
可能还会觉得她这个女人太轻浮,算了算了,先住下来再从长计议吧。
“一间用作书房,一间用作厨房,现在的厨房太小了。”慕宸道。
傅小雨点了点头:“对,厨房是需要盖一间大一点的,还得置办些柜子。不过书房嘛,确实也该要,然儿大了得读书识字,我们也可以在书房看看书。”
生活在现代,有九年义务教育,除了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现代的孩子都会上学。所以傅小雨一时忘了,在这个时代,除了富家子弟,真正能念书识字的农家孩子少之又少。
她却这么自然的就觉得慕然应该念书识字,还说他们也可以去书房看书,这让慕宸对她的身份多了一些好奇。
一开始是怀疑,相处下来他发现傅小雨这个人其实很单纯,单纯到当真就将慕然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自然到让慕宸怀疑,她在失忆前是不是也有过孩子。
后来甚至单纯到,差点真将自己当她丈夫了。
他甚至觉得傅小雨是真的要和他们父子俩就这么生活下去。她每天做着妻子该做的事,做着娘亲会做事,会规划他们以后的生活。
她好像从来没有好奇过自己以前是什么人,也没有想过要想办法去恢复记忆,就这么接受了现在的生活,接受了他和慕然。
慕宸很少过问傅小雨的事,但此刻也忍不住问她:“你也识字?”
一个“也”字说明他也识字,但傅小雨并没有太过惊讶,单看慕宸的模样她就觉得慕宸是识字的,不仅识字应该还博学多才。
至于为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如果非要解释,那大概就是帅哥滤镜吧。
这样帅气的一张脸,其父母的基因得有多好呀,但凡好看的女人男人,应该都容易叫豪门看上吧?说不定慕宸是豪门的私生子什么的也未可知。
傅小雨觉得她这想法过于俗气了,笑着对慕宸道:“应该是认识的。”
只要不是繁体字,就算是繁体字,问题应该也不大,只是看书估计会有点悬,毕竟文言文她早就还给老师了。
但慕宸对她这句“应该是认识的”的理解是,因为失忆了,所以可能不一定还记得自己认识字,兴许连这项能力也给忘了。
不过没关系,他想,他教然儿的时候也可以教教傅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