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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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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国倒是不怎么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

这时候,李小梅欢快的叫嚷声传来:“哥,好大的蛤蜊瓢,咱们弄回去点,炒着吃呗!”

李卫国循声望过去,只见原本浅滩的地方,因为水位下降太快,露出来不少大蛤蜊。

他们这边把河蚌叫做蛤蜊,大的能长到洗脸盆那么大,普普通通的也有拳头大小。

社员们平时也不怎么吃,主要是这玩意腥气大,比较费油,这年头,油金贵着呢,谁舍得多用?

再说了,守着江边,鱼虾不缺,谁还稀罕吃蛤蜊,也就是偶尔尝尝鲜。

李卫国正想晚上请大伙吃顿饭呢,觉得添个菜也不错,于是朝着小妹吆喝一声:“咱家的,随便捡!”

“哥,好像太多啦!”

李小梅怀里抱着个比篮球还大的蛤蜊,咧着嘴笑,羊角辫,大豁牙,李卫国要是有相机,说啥也得把这一幕拍摄下来,这都是记忆中的珍珠啊。

李卫国来的时候就有准备,拽着大麻袋,跟小妹一起捞蛤蜊。

那些已经被晒死的就算了,反正水里有得是,

不大一会,兄妹俩就捡了半麻袋,数量其实并不算太多,也就十几个,主要是个头大呀。

“哥,蛤蜊瓢里面真好看。”李小梅拿着一片晒干的,内壳表面有一层珍珠质,在阳光下显得多彩多姿。

李卫国摸摸她的羊角辫:“那当然,这里面可以生珍珠的。”

后世他承包水库的时候,也养殖过珍珠,不过没成功。

因为他们这边都是普通的河蚌,出产的都是北珠,生长十分缓慢。

小当家一听珍珠,立刻眨眨大眼睛:“哥,那咱们快点找找,这么多河蚌呢,看看有没有珍珠?”

“你个小财迷,珍珠哪有那么容易,不过以后咱们可以人工养殖,到时候给咱家小梅,做一串漂亮的珍珠项链。”李卫国轻轻戳戳她的小脑门。

“真哒,那拉钩。”小当家很认真地勾起三哥的小拇手指头,嘴里脆生生地说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回家的时候,姐弟三人都满载而归:李卫国扛着半袋子大蛤蜊,小当家在后面还帮忙用小手托着,李金梅挎着满满一土篮子猪食菜。

李卫国下午直接请假,在家拾掇饭菜。

等到下工之后,邀请的客人就陆续到场。

年龄最长的是王六爷,还有生产队的王队长和谢会计等人,再有就是王大拿。

赵广定估计是闻着香味出现,别人是应邀而来,他是硬要来的。

也不差这一个人,李卫国记着从前的情义,也不介意拉这家伙一把。

赵广定还不错,也知道空手来太不讲究,胳膊上挎着个小筐,里面装了他在干活时候,新打的乌米。

“小梅,这高粱乌米给你吃。”赵广定把篮子递给小当家。

乌米就是粮食作物沾上黑穗病菌之后,发生病变而产生的,像是高粱、苞米、谷子、包括小麦,都有乌米。

一般都是外面包裹着乳白色的外皮,里面是黑色的粉末状物体,所以叫乌米。

其中高粱乌米最好吃,不过个头小,只有手指头粗细。个头特大的是苞米乌米,不过味道差,这边没人吃。

这个时代的小娃子,也没啥零食,基本就是各种野果子之类,李小梅乐呵呵地接过篮子,扒了一根乌米,美滋滋地吃起来。

李卫国也拿一根尝尝,入口糯糯的,带着一股清香,还真是怀念啊。

不大一会,知青也都到场,一共十几名知青,被李卫国都给请来了。

王燕点长带队,进到院里,笑吟吟地跟李卫国搭话:“我们这是都跟着借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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