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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一百零三章 险滩急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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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大殿内,倒挂的邹华一跃而下,“哗啦”一声掏出了腰间的九节鞭,局促不安的眼神射向大门口,心中忐忑不安。

“怎么?”头顶传来一声喝问,语气十分不愉,邹华知道那是“蝙蝠”的首领,虽然在成为“蝙蝠”后,众人没有互相通报过姓名,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过,只闷头做事,可经过多年的相处,他们内部还是形成了一套自有的命名方式。

譬如,武功最高,最得陈翘楚信任的,大家便在心中暗称为“首领”;似邹华这样断了一只手臂的,便被称为“独臂人”或是“断手”;而其他的则要简单的多,大都用兵刃或是武功命名,使双截棍的就叫“双截棍”,用伏虎拳的就顺理成章的叫做“伏虎”了。

很多人也许会奇怪,这群“蝙蝠”在加入之前,无一不是穷凶极恶之辈,似邹华这样的禽兽,论心肠之毒,手段之狠,在这群人中也不过排在中上。为何这样的一群人,会心甘情愿的认某人当“首领”?

其实这道理不难——因为他们是“蝙蝠”,蝙蝠是不能见到阳光的,而“首领”却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位,因为陈翘楚时常要用到他,所以“首领”抛头露面的几率被大大增加,这基本等同于,死亡的几率大大增加。

在邹华成为“蝙蝠”后的这几年里,他已亲眼见证了六个“首领”的死亡,就说上一个首领,使一对双手子母钺,近身缠斗好生了得,众人无一不服,却就是因为某次任务耽搁了时辰,比原定时间迟回来了半炷香时间,恰好与陈翘楚招待的贵客打了个照面,便在三日后曝尸荒野,众人这才知道,这使双手子母钺的首领,在成为“蝙蝠”之前,是那位贵客的结义兄弟,贵客某次与人结仇,便将身家性命托付给他,他却在背后暗算,与贵客的仇家勾结,害了贵客性命,夺了对方家产并霸占其妻女。

本来此事在江湖中也不算罕见,虽然人人痛斥此人,却始终抓不到他背叛的证据,只得不了了之,可奈何那贵客好生了得,竟在仇家手中逃了出去,在外躲了几年,不知是碰上什么奇遇,再度归来之时,已成了武功超群,人人敬仰的武林大豪,人们听说贵客被“子母钺”背叛的事,个个义愤填膺,誓要将“子母钺”碎尸万段,“子母钺”无可奈何,只得仓皇逃窜,最终被人所救,送来这儿当了一只“蝙蝠”,还成为了“首领”。

他的结义兄弟,正是如今在湘州鼎鼎有名的武林大豪赵三爷,武艺高强,任侠好义,加之门生无数,广交朋友,虽然并未开设门派,可湘州武林同道,无不卖他面子,隐隐是本州武林的领军之人。

那一天,他受陈翘楚之邀,来江岳帮总舵做客,陈翘楚心中自然有打算——江岳帮要借赵三爷的武林名望,若赵三爷这样的人物与江岳帮公开交好,那就相当于向整个湘州武林发出一个信号,自此以后,江岳帮也是大家的同道中人,其他门派的人,想“替天行道”也好,“匡扶正义”也罢,总之不能再咬到江岳帮头上。

说到此处,也许大多数人便不解——这赵三爷不是任侠好义,是个十分了不起的正道人士么?他难道不知道江岳帮在湘州的所作所为?竟自甘下流,与江岳帮交好,岂不是堕了自己的英名,反倒助长了武林的歪风邪气?

有人骂赵三爷不爱惜羽毛,纷纷与之断交,并扬言此人倒行逆施,我不愿与之为伍。所有人都以为赵三爷会就此众叛亲离,成为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可过了几个月,却发现赵三爷手下的门客不减反增,而且又包下了上千亩的田产,生活越发红火,出手也更加阔绰了,“赵三爷”这三个字,成了湘州武林的金字招牌,人人都以能与之结交为荣。

大伙这才恍然大悟,人人都说赵三爷不爱惜羽毛,可当赵三爷的羽毛卖出了一个不菲的价钱的时候,他非但没有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反倒成为了敢为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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