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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商人毛一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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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立下书契。

这些书契全部掌握在樊伯玉的手中,然后按照书契上的数字,将所得分给国人。

一些老实又不识字的国人,樊伯玉就故意说低他们出售物品的价格。

反正他们又不认字,书契上的字也看不明白。

所以这些书契根本不会到国人的手中,全部都被放在樊伯玉的家中。

美其名曰:保管。

偶尔有人发现自己的东西和别人或者往年的价格不一样,樊伯玉就放毛一随便找个借口糊弄了过去。

比如路上的损耗,比如被雨水淋湿,比如今年的“行情”。

而邑中识字的人,基本都是三老的家庭成员。

他们相互勾结,期满国人,非常默契地隐瞒了书契上的真实数字。

长久被期满的国人,也从未感觉到有什么不妥。

毕竟很多国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离开辛邑。

他们从来都是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中,很难接受外部的讯息。

每年各种商品的物价到底什么情况,也只有这些能经常出入其他邑城的人才知道。

即便偶尔有人发现不对,也会被樊伯玉这样的大家族给以不同程度的“教训”。

谁敢继续追问?

几个大家族联合起来,完全的蒙蔽了众多国人。

而辛又,很早就知道这里面有猫腻,但是他没有切实的证据。

这种粗糙的手法,太容易留下破绽。

也就是几个大家族长期以来压榨国人,他们甚至懒得用更加高明的手段去欺骗国人。

谁让他们掌握话语权呢?

辛又的先祖,也曾觉察过其中的问题。

毕竟辛氏可都是代代读书,书契他们也是要核对的。

但是辛氏想要管理辛邑,必须依仗三老的家族。

所以从未有人将这件事捅破,这些平白无故赚取的钱财,就被称为“路钱”。

意思是只要行商上路就能得到的钱,也就是“跑腿费”。

久而久之,这种事情已经成为了辛邑的“潜规则”。

辛又之所以拿这件事开刀,因为他知道这是三老家族的死穴。

如果是公开的规定,樊伯玉每一次“出公差”都能从利润之中抽水,那是一回事。

可是欺瞒国人,压低国人货物的价格,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倒是很想知道,我们辛邑近几年的毛皮,在外面能卖多少钱。”辛又道:“载师,能否将贩卖了毛皮的书契拿出来,我好看看?”

“这……”樊伯玉已经有些慌乱了:“书契这些东西,常年堆在我的家中,有些被老鼠啃食,有些被雨水跑烂,都看不太清了。”

“哦,原来如此。”辛又道:“那毛一,我记得去年我们辛氏望家,捕获一头黑熊,那张黑熊皮托你去甘鹿售卖,卖了多少钱?”

“我记得卖了八十钱。”毛一道:“有甘鹿的质人为证。”

商人想要贩卖东西,必须经过甘鹿市场中司市的同意,价格、管理费都是规定好的,做不得假。

“嗯,刨去缴纳甘鹿市场的费用,以及你一路的损耗,还有邑中给你们商人的费用,又能剩多少呢?”辛又继续问道。

“……应当给邑中交还七十四钱。”毛一回答。

“啥?!交还七十四钱?!”这时候,捕获过黑熊的辛望站了出来:“不是说这熊皮卖了六十钱,刨去那些费用,给我三十钱,邑中占了二十五钱吗?”

辛望扯着毛一的衣服质问。

毛一一脸的委曲:“我不过是商人,将辛邑的货物拉倒甘鹿售卖。甘鹿收取一成税费,而我则赚取一成的酬劳,哪里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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