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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你,我们更适合做朋友。”
后一章两人就举办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盛大婚礼。
江乔想,这作者如果不是有什么大病,就是突然回家继承了巨额家产。
所以不想再努力码字,就省略了很多细节,随意结了个尾。
他跟隔壁病床的小姑娘吐槽时,小姑娘说了,在这种小说里,主角光环比天高,最好的,都只能是主角的。
就离谱,离天下之大谱。
不过江乔跟文中的冤种有一点相同,他也是在地下拳场里长大的。
可惜他并不是老板的养子,他只是年幼时被拐卖到边境,偷渡到东南亚,卖进拳场用来赚钱的机器。
没有国籍,没有身份,却始终被监视,被看管。
不见天日,也无法逃脱。
终日活在炼狱里。
一年前他突然患病,失去了价值,被拳场老板的女儿好心送了出去,过了一年短暂的“正常”生活。
病逝后能穿这儿来,也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给他机会再活一次,可不是为了让他到这儿来当傻逼的。
他要远离主角,告别不幸。
此时,天台上纠缠不清的两人已经纷纷脱了裤子准备直奔正题了。
江乔虽说不是什么正经人,但他对演员的颜值要求很高。
面前跟付知岚乱搞的那位他实在是不太喜欢。
为了不长针眼,他两口喝完了手里的啤酒,将空易拉罐从太阳能板下丢了出去。
付知岚听见啤酒罐滚落的声音,吓得打了个激灵。
他连忙推开那男生,提起裤子,惊道:“谁?!”
江乔没吭声,他觉得现在并不是个适合露面的好时机。
于是他默默地拿出手机,打开音乐播放器,随机播放了一首《偷情》。
偷心要先去偷情,为了担一个愉快罪名。
付知岚跟那男生对视一眼,骂了声晦气,匆匆整理好衣服,慌慌张张离开了天台。
五分钟后,江乔独自一人听完了歌,才不急不忙地从太阳能板后走出来。
他一脚将付知岚落在地上的那枚不起眼的纽扣踢飞,又弯腰捡起那个刚刚完成了使命的啤酒易拉罐。
丢进了天台门后的垃圾箱。
按照书里的时间线,被他撞破付知岚和别人在天台苟合的这一天晚上,就是他找到机会,第一次接近时钧亦的时候。
原本,原主江乔只是出去喝闷酒的,却意外碰到了被仇家围堵的时钧亦。
原主犹豫了许久,还是选择听付知岚的话,帮了时钧亦一把。
毕竟他又没告诉付知岚他的心思,喜欢付知岚是他自己的事,他不能怪付知岚跟别人在一起。
江乔啐了一口,大骂原主傻逼。
然后下了楼,骑上一辆黑色的超大马力重型机车,直奔原主遇见时钧亦的那家酒吧而去。
开玩笑,年薪百万的保镖,上哪儿找这么好的工作去。
简直就是为他这种没上过几天学,看个小说还要查字典,身手非凡,文化略低的人量身准备的。
半小时后,江乔把摩托车停到了酒吧门口,他摘下头盔,理了理被压得有些凌乱的发丝,走进了酒吧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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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算正文字数。
声明。
黑帮粉,此文背景参考黑帮,因为柿子不能写黑帮题材,也没有黑帮同人,所以只能另开一个故事。
没看过黑帮不影响阅读,黑帮姐妹们就当同人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