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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左轮手枪里装一颗子弹,几人轮流用枪指着自己脑袋开枪,运气好就躲过去了,运气差,就玩完。
布林算是运气好的,在进入竞技场后,随机到的对手竟然是几只金甲虫。
要说这金甲虫乃是塔楼系的零级兵种,在同阶兵种里,公认实力最弱,当然零级兵种原本就最弱了,再这么一弱,就算是这个世界里最弱的。
一个农夫光是用脚去踩,都能够踩死七八只,可见其实力之弱。
但金甲虫的凶名却与那弱小的实力是相反的,它的繁殖能力太强了,只要有足够的尸体作为食物,它们甚至能够在一天内繁衍出上百倍的后代。
在绝对数量优势之下,五级以下的生物基本上都不是它们的对手。
在竞技场里,何来尸体给它们繁衍,何况布林也不会给它们机会繁衍的。
而布林也由此获得竞技场给予了奖励,智力提升。
虽说没有提升多少,但足以让它能够说出话来,这就足够了。
再说了,在之前的战斗里,如果不是布林偷奸耍滑的话,恐怕早就死在了程空的铁戟之下,由此可见,智力提升之后,其作用不小。
“走,前面带路!”
程空此时已经被布林所说的竞技场给惹得心里痒痒的。
傻不拉几,连陷阱都看不出来的哥布林在进入竞技场后,都会说话了,由此可见那竞技场的神奇之处。
吩咐大胡子两人把守农庄之后,程空便带着布林上路了。
现在农庄基本上安全,说实话,就算是有敌人入侵,如果能够守住,自己在这里无关紧要,如果不能守住,就算是自己死在这里也是无用的。
自己离开这周,农庄不是好好的么?
竞技场的位置处于东方,太阳升起的方向,此时正值上午,因而方向容易辨识,唯一苦恼的是,太远了。
出发时,大概应该是上午九点左右,跑步前进两个小时,太阳都快到头顶了,布林说才走一半不到的路程。
也就是说两人需要行进四个小时方才能够见到那神奇竞技场。
程空略微估算了一下,大概也有五十多公里,自己速度再快,也没有汽车快,在这样的长途跋涉里,能够与自行车平行的速度已经算是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