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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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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座位起身回到自己座位。

陈安猛然发现氛围由剑拔弩张变成了死气沉沉,李逸初不再和他们炒,技术部哑火,只有梁煊在两边询问。陈安茫然地想这是怎么了?

李逸初始终不抬头看墙壁上的投影,仿佛那只在屏幕上来回蹦的兔子是什么洪水猛兽,让他骤然失去了刚才的锐气逼人。

下班之前李逸初约了福万家的经理曹方,曹方日理万机鲍鱼海参的从不断顿,但偏偏每次李逸初约他,他都要跑路边撸串。所以李逸初老地方点了一堆烧烤和啤酒等他。

曹方三十出头,天天浸淫在酒池肉林里,难得的是仍有一副能骗过二八少女的好身材。当初他和李逸初就是在饭桌上认识,李逸初的公司和一个事业单位下属的研究院谈合作,曹方这种致力于为体制内推销购物卡一百年的人自然也在座,饭后他醉的东倒西歪,得知李逸初和自己顺路,就蹭车回家了。曹方挂念这个顺风车之恩,又想办法回请,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曹方有个三岁多的儿子,每回见到李逸初都喊哥,李逸初嫌这辈分吃亏,次次都拿糖骗他叫大伯。

曹方活生生的孩子奴,儿子连叫几次大伯,他一喝多了也勾着李逸初肩膀叫大伯。两人就坐在他们家中间的一个大排档里吃串,现在这天气撸串不如夏天那么火辣,不过正和李逸初的喜好,他简直怕了夏天烟雾缭绕的饭桌。

曹方一听李逸初又要拿卡,吐槽道:“没见过你这样当领导的,人家是为了上司做牛做马,你为了下属做牛做马。”

李逸初前几年在南方口味清淡,来到上海后压力大胃口不好,专去川菜馆吃饭,辣椒这种东西一旦开始吃就别想戒了,他现在撸串必须是特级辣才能吃的下去。两人已经消灭了一大盘,李逸初嘴巴辣的通红:“都得罪不起啊。”

曹方:“请我一顿饭就行了,你嫂子的化妆品钱以后不准掏了啊。”

李逸初已经有些醉了:“行。”

曹方见他这德行有点不落忍,倒不是心疼钱,而是心疼这个为了工作不要命的兄弟。他还记得当初第一次见李逸初,看着怪文雅的,喝起酒来能把一桌人都干趴下。他没比李逸初大几岁,一顿饭要是灌这么多酒,保证得躺一天才能歇回来,结果第二天他就看见李逸初天没亮就去上班。

就算是头驴,也经不住这么耗。不过可能李逸初天赋异禀,曹方记忆里就没见过他有头疼脑热的时候,每次见着都是晃着两条长腿行走如风。

梁煊工作到八点多,经过四楼时往里看了一眼,有些意外李逸初竟然走的这么早。他开着车回家,经过一排大排档时猛然刹住了车。

李逸初和曹方面对面坐,面前是堆积的铁串和啤酒瓶。曹方喝多了说起话来没完没了。李逸初其实喜欢这样的时刻,每天公司公寓的两边跑,李逸初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像个只会喘气的机器。曹方是个话唠,有个贤惠却糊涂的媳妇,一个天真活泼的儿子,聊起天来都趣味十足,会让李逸初有种踏实感。

梁煊坐在车里看向那个在油腻的桌边和一个中年男人边笑边吃的李逸初,他能看出来李逸初有点醉了,身体前倾的靠着桌沿,脑袋也频繁的晃动。

梁煊想起今天在会议上一脸怒火的李逸初,寸步不让的和技术部争,像是个浑身绑满炸药的易燃物。梁煊知道七岁以前的李逸初就是个不知道什么是退让和谦虚的人,后来慢慢变得乖巧听话,任谁看都觉得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可爱少年。可只有梁煊清楚,他骨子里还是那个不屈不挠的人。

在路边坐了近一个小时,那两人终于叫老板到跟前结账。李逸初脚步不稳,两个人就不倒翁似的往前面走。梁煊开车慢慢跟在后面,直到看到李逸初进了一个小区,再等到那栋楼的某间房子亮起灯,才掉头离开了。

两个月前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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