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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均噩梦,先甜后苦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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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又在一起腻歪了一会儿,刘韬怕刘艺妃和蒋馨睡醒后察觉自己不在,用力抱了下陈鹏举,才恋恋不舍的回到自己的床位,还细心的整理好中间的帘子,不留下一丝破绽。

陈鹏举双手枕在脑后,闭着眼睛回味了一番,换了身衣服,走出帐篷。

和刘韬这番较量,虽然他付出了几个亿,但也不能算是输了,严格来说,刘韬可是先打了一个长长的寒颤,然后才埋头苦干的!

只不过男女有别,人家回血回蓝速度贼快,这点他再怎么锻炼也比不了!

趁着外面太阳还没升的太高,陈鹏举打算去河边洗个澡,虽然只是简单动动手指,勉强算得上是切磋一下,但身上也没少出汗,演习的强度也不比实战低多少啊!

一身清爽的返回营地,刚好遇到从帐篷里走出来的刘韬,两人对视一眼,面不改色的互相打了个招呼。

嗯……面不改色主要是形容刘韬的,陈鹏举虽然表情上没露出什么破绽,但眼神还是有点躲躲闪闪,总想往锁骨下方瞄。

“队长,早饭喝棒骨汤,吃排骨可以么?还是做点粥,拌个野菜?”刘韬问道。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证明鹿肉这东西,确实有点猛,虽然不想浪费粮食,但刘韬更不想白天就忍不住躲进帐篷里加班。

“呃……韬姐,昨天晚上,你们吃的排骨?”陈鹏举问道。

“对呀,还有凉拌鹿心和煎鹿肝。”刘韬点点头说道。

好吧,这下破案了,陈鹏举还纳闷呢,以前他家里也没少吃鹿肉,按理说鹿肉的效果对男生比较明显,女生就差一些。

原来是把鹿心、鹿肝一顿都给造了呀!

知道为啥鹿肉只能当食材,鹿心、鹿肝却能做成补药么?药劲儿大呀!

都说鹿全身都是宝,但从药效来说,最厉害的当属鹿茸血,其次是鹿茸,然后就是鹿心、鹿肝,至于从鹿身上抽的血,那都是糊弄人的,压根没啥用。

鹿茸血这玩意,比鹿茸金贵的多!一头鹿每年割两次鹿茸,也就能接到十几滴鹿茸血。

陈鹏举老爸的朋友,曾经给他送过几十毫升鹿茸血,兑了二斤高度白酒,爷俩都没喝过这玩意,晚上一人喝了一两,结果双双中奖,鼻子塞满了纸都堵不住血。

就那一个晚上,家里的纸篓里红彤彤一片,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有凶杀案呢!

陈鹏举老爸毕竟年龄大了,阳气不足,流完鼻血也就没事了,陈鹏举那时候大专还没毕业,是个身体贼棒的单身狗。

喝完鹿血酒第二天,双手白里泛红,大冬天的开始爆皮,过了四五天,才慢慢缓过来。

至于那几天晚上他睡觉的时候做了什么梦,换了几条内裤,就不细说了,反正……挺费纸的,手也酸!

“韬姐,要不……还是喝粥吧,我去摘野菜,先缓缓,中午再吃排骨,棒骨汤……留到晚上喝。”

鹿茸血的效果能持续好几天,想必鹿心、鹿肝也不至于一晚上就吸收全部药效,稳妥起见,还是稍微克制下的好。

和排骨相比,肯定是棒骨汤营养更丰富,留到晚上喝,就算出现什么问题,也能回帐篷睡觉,不至于太尴尬。

“行,那就喝粥。你先别去摘野菜,昨晚熏肉把柴火用光了,砍点柴火再走。”

要说吃鹿肉也不是没有好处,陈鹏举现在精力充沛的一塌糊涂,拎着斧子嘁里喀嚓就是一顿劈。

技术虽然还是不到家,柴火砍得一块粗一块细,但质量不高,数量来凑,一口气没歇,陈鹏举就把昨天带回来的整棵树都给劈完了,出了一身汗,反倒觉得舒服很多。

刘韬在河边淘米回来,就那么看着陈鹏举劈柴,嘴角还不时露出一丝微笑。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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