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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萤火之森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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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

山脚下,望巅峰。

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雨晨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他仰望着面前的中指山,险峻的山体深入天穹一眼看不到尽头,中指山是青青草原上最高的山,远在想乡的时候都能看到。

很多时候,中指山甚至比悬挂在高空上的皓月还高,直耸入群星之间。

旁边的太行、王屋二山也很高,但跟中指山比起来还是相形见绌。

中指山的高是真的可以用“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来形容了。

雨晨在空气清新的山脚下找了一块大青石,弄干净后才坐了上去,他翻出背后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干粮饱餐一顿。

上山可不轻松,他需要先在山脚下休整一番,将体力、精力都恢复到全盛状态再登山,不然容易出事。

中指山是一个纤长的圆锥形,山体与地面接触的部分非常庞大,远看像上元佳节里家家户户门口竖着的塔火,只不过点亮塔顶的不是炭火,而是璀璨的星辰。

雨晨沿着山体往上走,道路宽阔平坦,尽管有坡度,但走着并不是很费劲,皎洁的月光下,能看清路边的苇叶足有一人高,四周静悄悄的,给予人一种无声的压迫感。

一路上,雨晨计算着时间,还有五天,月亮就会移动到山顶,只有借助那弯弯的月牙,他才能达成此行的目的——摘星。

琉璃现在在干什么呢?雨晨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一边稳步登山,心绪飘飞到万里之外。

雨晨粗略的换算了一下时间,大概是在睡觉吧。距离那次不欢而散,已经过去了五个月的时间,但在琉璃的世界里,不过五天而已。

这是唯一一次,距离带来了好处,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去弥补。

雨晨对自己的脚力一向很有信心,这一次也不例外。只不过一天半的时间,他就爬到了中指山的第一圈层。

第一圈层,萤火之森。

中指山一共有五个圈层,从远处可以看到五个圈层围绕着颀长的山体。第一圈层是莹莹的光圈,那都是纷飞的萤火虫。

这个高度的山体上长满了紫红色的鳞苋,萤火虫最喜欢栖息在鳞苋幼嫩的叶芽上。

雨晨的脚步惊动了它们,成千上万的萤火虫受惊飞到半空中,他很快就被笼罩在柔和的光晕之中,他的瞳孔中倒映着这一片流动的光海,唯美的景色烘托着充满温馨静谧的夜,让他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五年前的那个夏夜,他与琉璃相识的那个夜晚。

那是一年一度的半夏盛典,整个想乡的人们都会出来参加庆典。不止想乡,连海拔低一点儿的洼道、甚至海滨的幻乡,都会有乡民来到坡上。

这个坡没有名字,但他喜欢叫这个坡为遥望坡。

那时的坡上开满了米白色的藤萝月,淡淡的甜香飘满了整个想乡,人们穿上自家古朴的传统服装出门,迎接夜空中的烟花和花灯。

外乡人热衷于大老远跑来,其实就是为了看一场真正的烟火大会,看看真正的长明灯究竟是什么颜色。因为更靠近海的幻乡和洼道受引力的影响,看到的光发生了红移,烟花和长灯的形状都会扭曲,花成了一团水彩。

对于从小看着烟花长大的雨晨来说,仲夏节真的不怎么吸引人。所以那时的他偷偷跑去了坡边的林子里,因为家里的大人都出去了,是难得的独处时光。

就是在这里,他第一次遇到了琉璃。第一眼,雨晨就认出这个女孩来自海边的幻乡。女孩个子小小的,五官精致,穿着幻乡传统的服饰,在林子里轻巧地跳着。

幻乡就在海滨,引力是想乡的许多倍,所以那里的人都长不太高。但是来到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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