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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指我们所坐长椅上的一处。
我看到上面刻着字:“t&s,11.23”。
“中央公园里的椅子绝大多数是由人捐赠的,他们可以在这上面刻上自己的名字。你看,这两个字母肯定名字的首字母,而这个时间会是一个属于他们的日子,这样的纪念方式很有故事感,也有仪式感。”
我伸手轻轻抚摸着上面的字迹,几乎在脑中已经刻画出一个故事。
想着刚才这里那些家人们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笑脸,还有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颜,我想象着这会是一对夫妻,他们深爱彼此,共同在这里留下纪念。
而这个日期可能是他们相识的日子,也可能是结婚周年,甚至是他们孩子出生的日子,总之会是专属于他们的甜蜜。
沈亦霆轻轻揽着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说:“6月27号的晚上,大雨瓢泼,电闪雷鸣,我们在那晚相遇。”
我浑身一僵,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曾经,我一度猜测沈亦霆在医院同意帮我的时候,就是记得我们在大雨中的相遇,他知道我的出现无意中替他挡过了追捕。
可我没想到他会记住那个日子,更是没想到原来我把这个日子牢记在了心间,沈亦霆这么一提,我就立刻想到了那晚的情景。
难道从那时候开始,我对这样一个无法让人忽视的男人就已经动了心?
那未免又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仅仅那一面,我就忘不了沈亦霆。
“我还以为……以为你不会记得,更不会在意。”我说。
沈亦霆没有接话,只是将我轻轻揽进了怀中,唤了句:“晚晚。”
“嗯?”我仰起头看着他。
只见他硬朗的脸部线条有些紧绷,惟有随风而动的碎发使他有那么一丝生气,“怎么了?我在啊。”
他低头吻了一下我的额头,又一次唤了一声:“晚晚。”
这一次,我没再说话,只是安静的窝在了他的怀里。
我想我是懂的,有时候什么样的情话比不上那人唤一声你的名字,就好比我在最害怕最绝望的时候,心里默念一下他的名字就会觉得心里踏实了几分;又好比我看着他的眼睛,明明想说的很多,最终却还是化作了一声“亦霆。”
这个世界上,除了沈亦霆没有人能再喊我“晚晚”,哪怕有人喊了,也断不会带给任何感觉,只有他才可以让我觉得这两个字是最美妙的呼唤。
我们依偎在一起,一直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詹姆斯跑了过来,手里拎着一个纸袋子,递给沈亦霆说:“按照您的吩咐,是那家店。”
沈亦霆点了下头,詹姆斯放下东西离开。
我立刻从他的怀里直起身子,问道:“这是什么?”
沈亦霆拿起纸袋,将它打开,和我说:“以前我总吃这家的热狗,倒是没觉得很好吃,可是这次一回来就想尝尝,你也来。”
我笑着说道:“我早就饿了。”
沈亦霆为我剥开包装,然后将热狗递给了我,说:“我知道。”
接过热狗,我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沈亦霆的“我知道”永远都只是半句话,因为他从来没说过他为什么会知道,而他知道后会怎么样,他更不会去说,他只会做。
……
之后的四天,我和沈亦霆算是过了一段最为平静幸福的日子。
他没有出去工作一直陪着我。
有时候他会不厌其烦的为我弹着《晚风》,有时候他会坐在一旁和我一起看书,还有时候,我们就沿着“夜莺与露水“外面的小路一直走,一直走。
我越发贪婪的享受着有他在的日子,眷恋的不肯放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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